屈冬玉:减少农场抗微生物药物的使用是全球农业粮食体系可持续转型的重要一环
现代畜牧网 http://www.cvonet.com 2024/4/30 11:04:28 关注:376 评论: 我要投稿
|
|
4月25日—26日,以“减少对抗微生物药物的依赖和需求,促进农业食品体系转型(RENOFARM)”为主题,由联合国粮食及农业组织(FAO)与荣昌区人民政府联合主办,重庆市畜牧科学院、国家生猪技术创新中心承办,国家动物健康与食品安全创新联盟协办,重庆市农业农村委员会、重庆市科学技术局支持的“抗微生物药物减量化路径和畜牧业可持续发展国际研讨会”在荣昌举行。
联合国粮农组织总干事屈冬玉博士在近日的国际研讨会上发表致辞,强调抗微生物药物耐药问题对全球农业粮食体系和公众健康构成的严重威胁。他指出,当前是全球齐心协力应对这一挑战的关键时刻,本次研讨会的召开具有至关重要的意义。呼吁各国转变发展思路,推动构建更高效、包容、有韧性和可持续的农业粮食体系,以实现更好的生产、营养、环境和生活,确保没有人掉队。对农业农村部、重庆市荣昌区人民政府、重庆市畜牧科学院和国家动物健康与食品安全创新联盟等与粮农组织倾力合作及支持表示感谢,并祝愿大会取得丰硕成果,为所有人创造一个更有韧性、公平和可持续的未来。
致辞原文
女士们、先生们
抗微生物药物耐药问题严重制约全球农业粮食体系发展,并对公众健康构成重大威胁,在国际各方齐心协力应对这一严峻挑战之际,召开本次国际研讨会的重要意义不言而喻。
各国亟需转换发展思路,着力推动转型,建设更高效、更包容、更有韧性且更可持续的农业粮食体系,实现更好生产、更好营养、更好环境、更好生活,不让任何人掉队。人类疾病治疗和农业粮食部门生产过程中误用和滥用抗微生物药物,会加剧耐药威胁,低收入及中等收入国家首当其冲,势必会遭受重创。
畜牧生产过程长期使用抗微生物药物,会对人类健康、动物福利和环境可持续发展造成不利影响。各方必须探索创新途径,谨慎使用抗微生物药物,同时提倡可持续做法,保护公众健康和地球福祉,提高畜牧业生产水平。
借此机会,我高兴地宣布,粮农组织将发起一项重要倡议,“减少农场抗微生物药物需求,推动农业粮食体系可持续转型”。该倡议旨在支持各国减少畜牧生产过程对抗微生物药物的需求,在“同一个健康”方针指引下多措并举,坚持行动导向,立足具体国情,鼓励自愿实施,内容包括提供政策支持、技术援助、能力建设和知识共享。
倡议将与政府、农民、私营部门、民间社会组织和各方相关伙伴紧密合作,面向农场推出“五好”举措:
· 良好卫生服务
· 良好生产方法
· 良好备选方案
· 良好联动传导
· 良好激励培优
我们的目标是向100多个国家提供工具和知识,推动畜牧生产体系可持续发展,高度重视动物卫生和福利,减轻环境影响,加强粮食安全和营养。女士们、先生们,今年9月,粮农组织将主办首届全球动物卫生创新、参考中心和疫苗大会,依托这一重要平台,汇聚各方分享见解、交流经验,制定具体行动方针,从而提升动物卫生水平,应对抗微生物药物耐药威胁,推动畜牧业可持续转型。
联合国大会将于9月在纽约举行抗微生物药物耐药问题高级别会议,随后第四届全球抗微生物药物耐药问题高级别部长级会议将于11月在沙特阿拉伯举行。
在此背景下,各方亟需深挖抗微生物药物耐药性问题根源,对症下药,争分夺秒付诸切实行动。
我谨特别感谢中国农业农村部、重庆市荣昌区人民政府、重庆市畜牧科学院和中国国家动物健康与食品安全创新联盟与粮农组织倾力合作,不断给予大力支持。
祝本次大会取得丰硕成果,希望会议讨论发挥示范带动作用,明确行动路径,把握创新方向,引领各方为所有人开创更有韧性、更公平、更可持续的未来。“长风破浪会有时,直挂云帆济沧海。”祝大会取得圆满成功!谢谢。
|
声明:本网刊登的文章以信息传播为目的,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文章内容仅供参考,并不构成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如果转载文章涉嫌侵犯您的合法权益,或者转载出处出现错误,请及时联系进行删除,电话:13520072067。本网原创文章,转载请注明出处及作者。感谢您的支持和理解!
|
文章来源:国家动物健康与食品安全创新联盟 文章编辑:一米优讯 |
【进入社区】【进入专栏】【推荐朋友】【收藏此页】【大 中 小】【打印此文】【关闭窗口】 |
|
发表评论 (当前没有登录 [点击登录]) |
|
信息发布注意事项: 为维护网上公共秩序和社会稳定,请您自觉遵守以下条款: 一、不得利用本站危害国家安全、泄露国家秘密,不得侵犯国家社会集体的和公民的合法权益,不得利用本站制作、复制和传播下列信息:[查看详细]
(一)煽动抗拒、破坏宪法和法律、行政法规实施的; (二)煽动颠覆国家政权,推翻社会主义制度的; (三)煽动分裂国家、破坏国家统一的; (四)煽动民族仇恨、民族歧视,破坏民族团结的; (五)捏造或者歪曲事实,散布谣言,扰乱社会秩序的; (六)宣扬封建迷信、淫秽、色情、赌博、暴力、凶杀、恐怖、教唆犯罪的; (七)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的,或者进行其他恶意攻击的; (八)损害国家机关信誉的; (九)其他违反宪法和法律行政法规的; (十)进行商业广告行为的。
二、互相尊重,对自己的言论和行为负责。 三、本网站不允许发布以下信息,网站编辑有权直接删除:[查看详细]
(一)、重复(恶意灌水)发布的信息; (二)、在本栏目内发布例如供求信息、代理招商、会展、求职招聘等含有广告宣传性质、不符合网站栏目的信息内容; (三)、与本网站主体定位不相关的信息等等。
四、本网站有权删除或锁定违反以上条款的会员账号以及该账号发布的所有信息。对情节恶劣的,本网将向相关机构举报及追究其法律责任! 五、对于违反上述条款的,本网将对该会员账号永久封禁。由此给该会员带来的损失由其全部承担! |
|
|
声明:本网刊登的文章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文章内容仅供参考,并不构成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如果转载文章涉嫌侵犯您的著作权,或者转载出处出现错误,请及时联系文章编辑进行修正,电话:010-65283357。本网原创文章,转载请注明出处及作者。感谢您的支持和理解!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