秋天,养殖管理的4点注意和温控管理!
现代畜牧网 http://www.cvonet.com 2019/9/4 12:47:59 关注:363 评论: 我要投稿
|
|
入秋后,天气变凉,昼夜温差大,昼夜温差可达10-15℃,对鸭群的冷热应激较大。农村养殖场,棚舍通风不当,就可能造成鸭受凉,甚至混合感染其它疾病。
早晚防凉
初秋,早晚温度低湿度大,养户早晚要减少开启风机数,将侧窗打开30-45°,防止养殖棚舍风速过大使群受凉。
早上温度稍上升时,适当增大侧窗角度到45-60°倾角,增大了养殖棚舍的通风口。保证养殖棚舍内的氨气、硫化氢等有害气体排出,同时又可以降低养殖棚舍湿度。
中午降温
初秋,养殖棚舍中午温度高,白天养殖棚舍温度高于28℃时,要把风机打开,关闭侧窗,这样可以提高风速,降低养殖棚舍温度。
喷水除尘
秋天白天干燥,午后养殖棚舍一定要定期喷水除尘,建议养户每2-3天给养殖棚舍除一次尘,防止呼吸道疾病的发生。
及时调整侧窗和风机
要经常关注天气变化,做好风机和侧窗的及时调整。高温通过增加风速和关闭侧窗提高风速来降温,低温通过打开侧窗和减少风机降低风速来通风换气。
除此之外,养殖棚舍的侧窗要前后均匀、两侧对称性打开,打开的角度要一致,防止养殖棚舍通风效果不均匀,造成局部风速较大。
还要经常检查养殖棚舍的密闭性,对于养殖棚舍有漏洞的地方一定要及时地修补,防止漏风吹进养殖棚舍,让鸭受凉。
附温度控制:
3周龄之前的雏鸭,因自身体温调节机能差,在育雏最初2天育雏室温度应达到33-35℃,绝对不能使温度低于29℃。3日龄后鸭舍温度每3天下降1.5℃左右,至21日龄时降到常温,以后保持在20℃左右为最佳。
育雏前期,可将鸭舍的一部分用塑料布与其他部分隔开,作为取暖区,以减少取暖面积,便于升温,节约费用。
以后可随日龄的增加,再逐渐延伸供暖面积及活动场地。取暖区内的取暖方式很多,有使用地上火龙管道供暖的,经济条件好的也有使用电热伞供暖的。
使用电热伞供暖的取暖室内可形成2个区域,一是高温区,二是室温区,以便鸭子自由选择适宜的温度区域进行活动与休息。
对使用地上火龙管道供暖方式的,可根据室内温度灵活掌握生火的大小。为了随时掌握室内温度是否适宜,可在室内挂上温度计,其高度应置于鸭背以上20厘米高度,供暖方式避免使用明煤生火加温,避免引起一氧化碳(煤气)中毒,另外也有利防火安全。
雏鸭10日龄前后,鸭舍就要视具体情况决定是否加热和加热的程度,主要看地域、季节与天气情况。灵活掌握。
寒冷地区或冬季,夜里或阴雨天气,只要温度达不到上述介绍的适宜温度,就需继续供暖,以避免因温度忽高忽低而引起鸭子感冒,甚至继发疫病;在炎热的夏季若温度超过育雏温度,要注意防暑降温。
不论是冬季还是夏季,当雏鸭脱温后,要随时观察鸭群的舒适程度,特别是冬季晴天,当室内外温差比较大时,应在中午放鸭。若晒太阳的运动场是水泥或潮湿地面应铺垫干垫草,以避免鸭子卧在凉冷而又潮湿地面上而引起着凉及增加营养消耗。
商品鸭在饲养全过程中,温度控制始终是个关键,只有能够认真细心地控制温度,才能保证良好的生长速度。
|
|
文章编辑:一米优讯 |
【进入社区】【进入专栏】【推荐朋友】【收藏此页】【大 中 小】【打印此文】【关闭窗口】 |
|
发表评论 (当前没有登录 [点击登录]) |
|
信息发布注意事项: 为维护网上公共秩序和社会稳定,请您自觉遵守以下条款: 一、不得利用本站危害国家安全、泄露国家秘密,不得侵犯国家社会集体的和公民的合法权益,不得利用本站制作、复制和传播下列信息:[查看详细]
(一)煽动抗拒、破坏宪法和法律、行政法规实施的; (二)煽动颠覆国家政权,推翻社会主义制度的; (三)煽动分裂国家、破坏国家统一的; (四)煽动民族仇恨、民族歧视,破坏民族团结的; (五)捏造或者歪曲事实,散布谣言,扰乱社会秩序的; (六)宣扬封建迷信、淫秽、色情、赌博、暴力、凶杀、恐怖、教唆犯罪的; (七)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的,或者进行其他恶意攻击的; (八)损害国家机关信誉的; (九)其他违反宪法和法律行政法规的; (十)进行商业广告行为的。
二、互相尊重,对自己的言论和行为负责。 三、本网站不允许发布以下信息,网站编辑有权直接删除:[查看详细]
(一)、重复(恶意灌水)发布的信息; (二)、在本栏目内发布例如供求信息、代理招商、会展、求职招聘等含有广告宣传性质、不符合网站栏目的信息内容; (三)、与本网站主体定位不相关的信息等等。
四、本网站有权删除或锁定违反以上条款的会员账号以及该账号发布的所有信息。对情节恶劣的,本网将向相关机构举报及追究其法律责任! 五、对于违反上述条款的,本网将对该会员账号永久封禁。由此给该会员带来的损失由其全部承担! |
|
|
声明:本网刊登的文章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文章内容仅供参考,并不构成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如果转载文章涉嫌侵犯您的著作权,或者转载出处出现错误,请及时联系文章编辑进行修正,电话:010-65283357。本网原创文章,转载请注明出处及作者。感谢您的支持和理解!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