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规标准频道
政策法规  行业标准  
虚位以待,有意请拨打咨询热线:13520072067
虚位以待,有意请拨打咨询热线:13520072067
虚位以待,有意请拨打咨询热线:13520072067
虚位以待,有意请拨打咨询热线:13520072067
当前位置:首页政策法规国家政策 → 文章内容

市场监管总局 商务部关于发挥网络餐饮平台引领带动作用有效防范外卖食品浪费的指导意见


现代畜牧网 http://www.cvonet.com 2023/6/14 18:40:59 关注:527 评论: 我要投稿

市场监管总局 商务部关于发挥网络餐饮平台引领带动作用有效防范外卖食品浪费的指导意见

  国市监网监发〔2023〕42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市场监管局(厅、委)、商务主管部门:
  防范外卖食品浪费是制止餐饮浪费的重要环节,是网络餐饮平台高质量发展的内在要求。为发挥网络餐饮平台引领带动作用,有效防范网络餐饮经营活动中的食品浪费现象,促进网络餐饮健康可持续发展,根据《反食品浪费法》等法律规定,现提出以下意见:
  一、优化餐品供给结构,积极推广小份餐品
  网络餐饮平台要鼓励引导商户进一步优化餐品供给形式,丰富餐品规格,积极提供小份菜、小份饭、小份饮料等小份餐品。引导商户丰富餐品式样种类,为消费者提供个性化、多样化选择。引导商户大力推广绿色包装,积极使用小份餐盒、可降解餐盒。
  二、优化餐品信息展示,便于消费者合理点餐
  网络餐饮平台要宣传贯彻实施《外卖餐品信息描述规范》国家标准,优化外卖餐品展示,进一步改进展示方式手段,客观描述餐品信息。引导平台内商户如实准确填写餐品信息,明确外卖餐品名称、品类、主要原料、口味等各项信息内容。完善餐品分量信息描述规则,指导商户优化食品分量、规格或者建议消费人数等信息,减少无效信息展示。
  三、强化全流程消费提醒,多维度提示适量点餐网络餐饮平台要认真落实《反食品浪费法》等法律法规规定,在APP、小程序等产品应用场景以显著方式提示消费者文明点餐。在点餐、提交订单、订单完成等页面显著位置发布文明点餐、厉行节约、拒绝浪费等提示。设置消费者对餐具的选择环节,提示合理的使用数量,倡导使用自备餐具。
  四、优化平台协议规则,避免消费者过度消费
  网络餐饮平台要科学设置起送价格、满减促销规则,探索根据商户经营规模、餐品档次、订餐距离的不同,引导平台内商户合理设置餐品起送价格。优化满减凑单机制,不将主食纳入满减优惠展示范围,最大限度避免食品浪费。
  五、完善外卖食品标准,规范平台经营行为
  网络餐饮平台要加强餐饮数据的调查统计,积极开展网络餐饮领域反食品浪费标准的研究。要结合行业特点规律,配合市场监管部门、行业协会进一步完善小份餐品等标准。综合运用多种消费场景,将已制定的相关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等嵌入平台经营各个环节,推动标准落实落地。
  六、规范外卖配送服务,切实保障食品安全
  网络餐饮平台要进一步压实外卖餐品配送环节安全主体责任,履行食品安全法律法规规定的义务。完善平台外卖送餐服务管理规范,加强食品安全培训,进一步规范外卖送餐行为。大力推广食安封签,保障配送容器安全卫生,减少食品配送过程中污染、损毁等导致的浪费。
  七、建立健全商户激励机制,加强对商户的正向引导网络餐饮平台要建立商户反浪费档案,记录商户上线小份餐品情况和其他形式的贡献。鼓励平台对积极推广小份餐品的商户,通过首页显著位置展示、搜索关键词直达、定向流量扶持等方式进行支持。在点餐页面显著位置设置小份餐品专区,为积极推广小份餐品的商户提供流量激励。
  八、建立健全消费者激励机制,鼓励消费者厉行节约网络餐饮平台要强化消费者正向激励,引导消费者树立文明、健康、绿色的消费理念。鼓励通过建立环保虚拟账户、授予节约积分、发放优惠券等方式引导消费者购买小份餐品。鼓励消费者订餐后选择“无需餐具”、消费后“光盘打卡”等,探索建立消费者反馈评价机制,提升消费者节约意识。
  九、加强教育培训和宣传引导,形成良好社会风尚网络餐饮平台要做好防范外卖食品浪费的政策法规宣传,上线减少食品浪费在线学习课程,加强对商户的教育培训。鼓励将外卖送餐车辆、外卖食品包装袋、食安封签等作为宣传载体,在醒目位置印制反食品浪费标识用语。积极配合食品餐饮行业组织、消费者组织,宣传普及防止食品浪费知识,推广先进典型事例,在平台、商户与消费者之间形成防范食品浪费的有效互动。
  十、加强日常监管,形成社会共治合力
  各地市场监管、商务主管部门要督促和引导行业组织、平台与平台内商户落实《反食品浪费法》相关要求,制定实施反食品浪费相关团体标准和行业自律规范。引导平台建立健全消费者和社会公众反食品浪费信息反馈通道,推动形成政府监管、行业自律、企业自治、社会监督、消费者参与为一体的制止餐饮浪费共治格局。
  市场监管总局    商务部
  2023年6月9日

声明:本网刊登的文章以信息传播为目的,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文章内容仅供参考,并不构成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如果转载文章涉嫌侵犯您的合法权益,或者转载出处出现错误,请及时联系进行删除,电话:13520072067。本网原创文章,转载请注明出处及作者。感谢您的支持和理解!
文章编辑:一米优讯     
进入社区】【进入专栏】【推荐朋友】【收藏此页】【 】【打印此文】【关闭窗口
 相关信息
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粮食节约和反食品浪费行动方案》2024/11/25 19:15:08
反食品浪费国家标准实施有效率达94.4%2024/6/23 18:02:09
市场监管部门公布第五批制止食品浪费行政处罚典型案例2024/2/5 10:36:09
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 商务部办公厅关于开展食品浪费抽样调查的通知2023/12/21 9:02:11
 发表评论   (当前没有登录 [点击登录])
  
信息发布注意事项:
  为维护网上公共秩序和社会稳定,请您自觉遵守以下条款:
  一、不得利用本站危害国家安全、泄露国家秘密,不得侵犯国家社会集体的和公民的合法权益,不得利用本站制作、复制和传播下列信息:[查看详细]
  二、互相尊重,对自己的言论和行为负责。
  三、本网站不允许发布以下信息,网站编辑有权直接删除:[查看详细]
  四、本网站有权删除或锁定违反以上条款的会员账号以及该账号发布的所有信息。对情节恶劣的,本网将向相关机构举报及追究其法律责任!
  五、对于违反上述条款的,本网将对该会员账号永久封禁。由此给该会员带来的损失由其全部承担!
声明:本网刊登的文章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文章内容仅供参考,并不构成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如果转载文章涉嫌侵犯您的著作权,或者转载出处出现错误,请及时联系文章编辑进行修正,电话:010-65283357。本网原创文章,转载请注明出处及作者。感谢您的支持和理解!

您可能感兴趣的产品更多>>

版权所有 现代畜牧网 Copyright©2000-2024 cvonet.com All Rights Reserved 京ICP备10042659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