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规标准频道
政策法规  行业标准  
虚位以待,有意请拨打咨询热线:13520072067
虚位以待,有意请拨打咨询热线:13520072067
虚位以待,有意请拨打咨询热线:13520072067
虚位以待,有意请拨打咨询热线:13520072067
当前位置:首页政策法规国家政策 → 文章内容

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公开征集2023年第二批食品补充检验方法和食品快速检测方法的公告


现代畜牧网 http://www.cvonet.com 2023/7/10 18:53:19 关注:528 评论: 我要投稿

  为打击食品非法添加、掺杂掺假等行为,强化食品安全监管技术支撑,现公开征集食品补充检验方法和食品快速检测方法。此次公开征集的有关事项和要求如下:
  一、征集内容
  食品补充检验方法主要包括食品掺假掺杂、非法添加物质检验方法;食品快速检测方法主要包括食品安全日常监管中应用广泛的农兽药残留等物质检测方法。
  二、报送要求
  请分别填写《食品补充检验方法立项申请书》《食品快速检测方法立项申请书》(见附件1、2)。市场监管总局食品抽检司将组织专家评审,按照轻重缓急、科学可行的原则,确定立项方法和起草单位。具体要求如下:
  (一)报送的立项申请应有科学数据和工作基础。具体包括:主要技术指标已开展风险监测和风险评估情况,行业和企业调查情况,相关毒理学资料、膳食暴露等数据信息;具备起草食品补充检验方法或食品快速检测方法所需的研究基础和单位基本情况等。
  (二)报送单位对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
  (三)项目负责人具有承担食品补充检验方法、食品快速检测方法或食品安全标准相关工作经历。
  (四)同一申报单位食品补充检验方法和食品快速检测方法申报数量各不得超过三项。
  (五)食品中添加剂使用、农兽药残留等食品安全标准检验方法不在食品补充检验方法申报范畴。
  (六)已发布或已立项的食品补充检验方法和食品快检方法不再重复申报。
  三、报送方式
  (一)申报单位按要求填写立项申请书,报送电子版(含word版、盖章版扫描件)和加盖单位公章的纸质版(1份),以盖章纸质版为准。邮寄时请注明“食品补充检验方法(或食品快速检测方法)立项申报材料”字样;电子版以邮件形式发送到指定邮箱,邮件名称和附件名称均以“食品补充检验方法(或食品快速检测方法)申报+方法名称+申报单位”命名。
  (二)申报单位需填写食品补充检验方法汇总表或食品快速检测方法汇总表(见附件3、4),随电子版材料发送到指定邮箱。
  (三)请在征集截止日期2023年9月1日前,将电子版材料发送至电子邮箱food@caiq.org.cn;纸质版材料邮寄至中国检验检疫科学研究院(北京市大兴区亦庄经济开发区荣华南路11号,100176),牛一如收;联系电话:010-53898037。

  附件1:食品补充检验方法立项申请书.docx

  附件2:食品快速检测方法立项申请书.docx

  附件3:食品补充检验方法汇总表.xlsx

  附件4:食品快速检测方法汇总表.xlsx

  市场监管总局
  2023年7月10日
声明:本网刊登的文章以信息传播为目的,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文章内容仅供参考,并不构成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如果转载文章涉嫌侵犯您的合法权益,或者转载出处出现错误,请及时联系进行删除,电话:13520072067。本网原创文章,转载请注明出处及作者。感谢您的支持和理解!
文章编辑:一米优讯     
进入社区】【进入专栏】【推荐朋友】【收藏此页】【 】【打印此文】【关闭窗口
 相关信息
英国修订部分食品中新型吡唑酰胺类杀菌剂的最大残留限量2024/11/5 10:58:19
团结税下调使阿根廷进口食品价格降低2024/11/4 17:52:04
“2024中国食品科技十大进展”发布2024/11/4 17:51:08
河北省11家食品外贸企业亮相法国食品及饮料展2024/11/4 16:26:37
推动行业高质量发展 食品农产品内外贸一体化论坛成功举办2024/11/3 23:44:03
中国食品工业协会发布行业趋势:8月食品消费价格首现正增长2024/11/3 23:40:36
 发表评论   (当前没有登录 [点击登录])
  
信息发布注意事项:
  为维护网上公共秩序和社会稳定,请您自觉遵守以下条款:
  一、不得利用本站危害国家安全、泄露国家秘密,不得侵犯国家社会集体的和公民的合法权益,不得利用本站制作、复制和传播下列信息:[查看详细]
  二、互相尊重,对自己的言论和行为负责。
  三、本网站不允许发布以下信息,网站编辑有权直接删除:[查看详细]
  四、本网站有权删除或锁定违反以上条款的会员账号以及该账号发布的所有信息。对情节恶劣的,本网将向相关机构举报及追究其法律责任!
  五、对于违反上述条款的,本网将对该会员账号永久封禁。由此给该会员带来的损失由其全部承担!
声明:本网刊登的文章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文章内容仅供参考,并不构成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如果转载文章涉嫌侵犯您的著作权,或者转载出处出现错误,请及时联系文章编辑进行修正,电话:010-65283357。本网原创文章,转载请注明出处及作者。感谢您的支持和理解!

您可能感兴趣的产品更多>>

版权所有 现代畜牧网 Copyright©2000-2023 cvonet.com All Rights Reserved 京ICP备10042659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