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规标准频道
政策法规  行业标准  
虚位以待,有意请拨打咨询热线:13520072067
虚位以待,有意请拨打咨询热线:13520072067
虚位以待,有意请拨打咨询热线:13520072067
虚位以待,有意请拨打咨询热线:13520072067
当前位置:首页政策法规政策解读 → 文章内容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答复|关于企业标准化促进办法的咨询


现代畜牧网 http://www.cvonet.com 2024/3/19 18:52:01 关注:422 评论: 我要投稿

  问:
  您好,2023年8月《企业标准化促进办法》发布以下,我司遇到以下问题,希望得到解答:
  一、企业应当公开其提供产品或者服务所执行的强制性标准、推荐性标准、团体标准或者企业标准的编号和名称。请问,我司执行的是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是否仍然需要在企业标准化信息平台进行公开?
  二、企业标准化信息平台中要求“执行该标准的产品信息”,由于我司产品名称较多,是否可按产品归大类标注,否则会有上万条产品信息?
  三、我司生产的产品为日用消费品,市场库存量大;根据现行办法,国家推荐性标准更新,则老标准直接作废;那么市场上库存的这些老标准产品是否可以正常销售?我司已遇到有监督机构对该产品并出具了抽查不合格。
  感谢回复。
  答:
  一、产品执行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企业依法应当在企业标准信息公共服务平台公开相关标准信息 ;二、执行同一标准的产品可以按类标明,相关信息应真实、准确,符合相关法规要求;三、产品执行推荐性标准的,旧版标准废止日前生产的产品可以使用旧的包装,明示执行旧版标准,旧版标准废止日后生产的产品应当明示执行新版标准。产品执行强制性标准的,新版标准实施后,不符合新版强制性标准要求的产品不得生产、销售和使用。
声明:本网刊登的文章以信息传播为目的,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文章内容仅供参考,并不构成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如果转载文章涉嫌侵犯您的合法权益,或者转载出处出现错误,请及时联系进行删除,电话:13520072067。本网原创文章,转载请注明出处及作者。感谢您的支持和理解!
文章来源: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     文章编辑:一米优讯     
进入社区】【进入专栏】【推荐朋友】【收藏此页】【 】【打印此文】【关闭窗口
 相关信息
ISO发布多项循环经济标准2024/11/25 16:27:26
中国与巴西签署标准化合作协议2024/11/23 20:03:17
关于征集2025年农业信息化国家和行业标准项目制修订立项建议的通知2024/11/22 19:03:34
关于征集2025年农业信息化国家和行业标准项目制修订立项建议的通知2024/11/22 17:03:34
农业农村部关于开展2025年农业农村数据领域行业标准项目征集的通知2024/11/13 18:44:45
农业农村部关于开展2025年农业农村数据领域行业标准项目征集的通知2024/11/13 16:44:45
 发表评论   (当前没有登录 [点击登录])
  
信息发布注意事项:
  为维护网上公共秩序和社会稳定,请您自觉遵守以下条款:
  一、不得利用本站危害国家安全、泄露国家秘密,不得侵犯国家社会集体的和公民的合法权益,不得利用本站制作、复制和传播下列信息:[查看详细]
  二、互相尊重,对自己的言论和行为负责。
  三、本网站不允许发布以下信息,网站编辑有权直接删除:[查看详细]
  四、本网站有权删除或锁定违反以上条款的会员账号以及该账号发布的所有信息。对情节恶劣的,本网将向相关机构举报及追究其法律责任!
  五、对于违反上述条款的,本网将对该会员账号永久封禁。由此给该会员带来的损失由其全部承担!
声明:本网刊登的文章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文章内容仅供参考,并不构成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如果转载文章涉嫌侵犯您的著作权,或者转载出处出现错误,请及时联系文章编辑进行修正,电话:010-65283357。本网原创文章,转载请注明出处及作者。感谢您的支持和理解!

您可能感兴趣的产品更多>>

版权所有 现代畜牧网 Copyright©2000-2024 cvonet.com All Rights Reserved 京ICP备10042659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