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规标准频道
政策法规  行业标准  
虚位以待,有意请拨打咨询热线:13520072067
虚位以待,有意请拨打咨询热线:13520072067
虚位以待,有意请拨打咨询热线:13520072067
虚位以待,有意请拨打咨询热线:13520072067
当前位置:首页政策法规国家政策 → 文章内容

海关总署关于进口西班牙种禽及种蛋检疫和卫生要求的公告


现代畜牧网 http://www.cvonet.com 2025/1/9 10:04:12 关注:27 评论: 我要投稿

海关总署公告2025年第4号(关于进口西班牙种禽及种蛋检疫和卫生要求的公告)

  根据我国法律法规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总署与西班牙王国农业、渔业和食品部关于西班牙种禽及种蛋输华检疫和卫生要求议定书》规定,即日起,允许符合以下相关要求的西班牙种禽及种蛋进口:
  一、检验检疫依据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生物安全法》;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境动植物检疫法》及其实施条例;(三)《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总署与西班牙王国农业、渔业和食品部关于西班牙种禽及种蛋输华检疫和卫生要求议定书》。
  二、进口产品范围
  种禽及种蛋,指种用、养殖用途的禽鸟及其孵化用途的蛋。
  三、检疫审批要求
  西班牙王国农业、渔业和食品部(以下称西方)凭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总署(以下称中方)签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境动植物检疫许可证》对输华种禽及种蛋实施检疫。每份检疫许可证只允许从西班牙输入一批种禽或种蛋。
  四、西班牙动物卫生状况要求
  (一)西班牙为高致病性禽流感和新城疫国家无疫状态;(二)当西班牙家禽发生上述疫病时,应立即暂停向中国出口种禽及种蛋。
  五、出口种禽或种蛋的饲养场、孵化场要求
  (一)经西方批准并有效监管;
  (二)种禽或种蛋的饲养场、孵化场经中方注册登记;(三)注册登记的饲养场或孵化场,在出口种禽或种蛋前至少12个月内未发生过下列有关疫病:鸭病毒性肠炎、鸡传染性喉气管炎、鸡传染性支气管炎、传染性法氏囊病、 马立克氏病、鸡产蛋下降综合征、禽白血病、鸡传染性贫血、禽痘、鸭病毒性肝炎、鹅细小病毒感染、鸡白痢、禽伤寒、 禽支原体病(鸡败血支原体、滑液囊支原体)、 低致病性禽流感、禽网状内皮组织增殖症、禽衣原体病、鸡病毒性关节炎、禽螺旋体病、 住白细胞原虫病、禽副伤寒、禽偏肺病毒病、禽腺病毒I群。
  六、疫病监测要求
  (一)西方建立全国范围的禽白血病和沙门氏菌病监测和控制计划并有效实施;(二)西方对注册饲养场进行禽流感、新城疫、禽白血病和沙门氏菌定期监测,每场每3个月至少抽取60个样本,在西方批准的实验室按照世界动物卫生组织推荐的检测方法进行检测。
  七、父母代禽群要求
  (一)种禽或种蛋的父母代禽群应来自西方批准的饲养场;(二)种禽或种蛋的父母代禽群可以对新城疫、传染性法氏囊病、马立克氏病、鸭病毒性肝炎和鸭病毒性肠炎进行免疫,但应确保全群免疫或全群不免疫。
  八、出口前检疫要求
  (一)种禽或种蛋输出前30天内,对饲养场中异常死亡的禽,应送西方认可的实验室进行剖检和疫病检测,确认为非疫病原因死亡的方可继续养殖、生产和向中国出口;(二)种蛋出口前30日内或种禽孵化前30日内,对种蛋或种禽父母代禽群按照至少95%的置信度、5%的流行率进行抽样。在西方批准实验室按照附件列出的项目进行检测,结果为阴性;(三)种禽或种蛋父母代禽群在输出前24小时内,经西方官方兽医临床检查是健康的,无传染病临床症状和生理缺陷。种蛋在包装前应完整,无裂痕、破损等缺陷。
  九、消毒和驱虫要求
  (一)种禽孵化前,应使用西方批准的消毒剂对种蛋、孵化器和其他相关设施、区域进行彻底消毒。出雏器在任何时候只能用于孵化出口中国的种蛋;(二)出口种蛋包装前应在西方监督下用有效消毒剂进行外部消毒,消毒前种蛋外表应清洁、无污物,消毒后应尽快包装并运往中国;(三)种禽(一日龄种禽除外)应在西方监督下用有效药物驱除包括球虫在内的体内外寄生虫,驱虫后尽快装箱运往中国。
  十、包装和运输要求
  (一)装运种禽或种蛋的所有箱、筐等包装材料是全新且未经使用的,或清洗过的。装载种禽或种蛋的车、船舱、机舱应在西方批准的兽医监督下事先用西方批准的有效药物进行消毒;(二)在饲养场和运输途中所用的饲料和铺垫材料应符合兽医卫生要求;(三)运输途中,输出的种禽及种蛋不得与其他禽类接触。如需经停第三国海关区域,不得离开海关监管区域。
  十一、进境检验检疫要求
  (一)证单核查。
  1.核查输华种禽或种蛋的饲养场、孵化场是否经中方注册登记;2.核查是否办理《进境动植物检疫许可证》;
  3.核查是否附有有效的检疫证书和实验室检测报告。
  (二)入境检疫。
  中方根据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章等规定,结合本公告要求,对西班牙种禽或种蛋实施入境检疫。经检疫合格的,准予进境。
  (三)隔离检疫和疫病监测。
  中方根据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章等规定,结合本公告要求,对西班牙种禽或种蛋实施隔离检疫,并在隔离检疫期间实施动物疫病监测。经隔离检疫合格后准予放行。
  (四)不合格情况处理。
  进境检疫发现不合格情况的,中国海关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定进行处置。
  特此公告。
  附件:   疫病检测要求.docx  
  海关总署
  2025年1月7日


声明:本网刊登的文章以信息传播为目的,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文章内容仅供参考,并不构成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如果转载文章涉嫌侵犯您的合法权益,或者转载出处出现错误,请及时联系进行删除,电话:13520072067。本网原创文章,转载请注明出处及作者。感谢您的支持和理解!
文章来源:海关总署     文章编辑:一米优讯     
进入社区】【进入专栏】【推荐朋友】【收藏此页】【 】【打印此文】【关闭窗口
 相关信息
内蒙古:禽类和蛋类价格环比平降互现(2024年12月28日-2025年1月3日)2025/1/9 8:00:19
湖南寒潮雨雪天气家禽养殖技术要点2025/1/8 9:58:28
2025 年,家禽业“机”“危”并存2025/1/8 8:42:19
厦门市:家禽批发量增加,价格持平(12月23日—12月29日)2025/1/8 7:15:39
内蒙古:禽类和蛋类价格环比下降(12月21日-12月27日)2025/1/5 19:05:48
吉林省白山市:禽蛋零售价格持平(12月23日-12月29日)2025/1/4 17:24:09
 发表评论   (当前没有登录 [点击登录])
  
信息发布注意事项:
  为维护网上公共秩序和社会稳定,请您自觉遵守以下条款:
  一、不得利用本站危害国家安全、泄露国家秘密,不得侵犯国家社会集体的和公民的合法权益,不得利用本站制作、复制和传播下列信息:[查看详细]
  二、互相尊重,对自己的言论和行为负责。
  三、本网站不允许发布以下信息,网站编辑有权直接删除:[查看详细]
  四、本网站有权删除或锁定违反以上条款的会员账号以及该账号发布的所有信息。对情节恶劣的,本网将向相关机构举报及追究其法律责任!
  五、对于违反上述条款的,本网将对该会员账号永久封禁。由此给该会员带来的损失由其全部承担!
声明:本网刊登的文章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文章内容仅供参考,并不构成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如果转载文章涉嫌侵犯您的著作权,或者转载出处出现错误,请及时联系文章编辑进行修正,电话:010-65283357。本网原创文章,转载请注明出处及作者。感谢您的支持和理解!

您可能感兴趣的产品更多>>

版权所有 现代畜牧网 Copyright©2000-2024 cvonet.com All Rights Reserved 京ICP备10042659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