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优化消费环境三年行动方案(2025—2027年)》答问
现代畜牧网 http://www.cvonet.com 2025/2/26 14:38:40 关注:10 评论: 我要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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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经国务院同意,市场监管总局、国家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商务部、文化和旅游部联合印发《优化消费环境三年行动方案(2025—2027年)》(以下简称《行动方案》),部署各地区、各部门全面优化消费环境,切实提振消费信心和预期,激发消费市场活力,提升人民生活品质。五部门有关司局负责同志就《行动方案》相关问题回答了记者提问。
问题1:请问开展优化消费环境三年行动的背景是什么?主要是为了解决哪些问题?
答: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优化消费环境。习近平总书记强调,使居民有稳定收入能消费、没有后顾之忧敢消费、消费环境优获得感强愿消费。2024年中央经济工作会议要求着力提振内需特别是居民消费需求。李强总理在2024年《政府工作报告》中指出,要优化消费环境,加强消费者权益保护。近年来,市场监管总局会同有关部门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推动出台《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实施条例》,不断健全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部际联席会议制度,创新消费纠纷解决机制,加强消费教育引导宣传,加大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力度,全国消费环境持续改善。
同时,随着人民美好生活需要日益增长、新一轮科技和产业革命加速演进,我国消费环境建设仍有不少薄弱环节,在推动高质量发展、保障高品质生活、实施高效能治理方面还有提升空间。一是消费者权益保护体制机制有待完善。跨行业领域的新业态新消费越来越多,存在部门职责不清、衔接不畅问题,容易导致标准规则滞后、监管维权空白,既会损害消费者权益,也会制约新质生产力自身发展。二是关系群众衣食住行的消费痛点亟待破解。传统的产品质量安全、市场秩序问题仍未解决,一些服务行业诚信水平不高,重大消费侵权事件不时发生,制约了消费意愿,降低了消费信心。三是消费者维权难现象仍然较为普遍。全国消费纠纷数量持续较快增长并处于历史高位,消费纠纷源头化解不足,给基层化解矛盾纠纷、维护社会稳定带来更大挑战。如何优化消费环境,成为新时代新征程的“必答题”,各方面迫切希望完善顶层设计,推动消费环境系统治理。
对此,市场监管总局会同有关部门深入开展调查研究,组织专题座谈研讨,反复征求各方意见,充分吸收地方实践经验,起草形成了《行动方案》,经国务院批准印发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及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力争通过三年时间,使供给质量不高、市场秩序失范、维权效能不足等问题得到系统治理,商品服务质量显著提高,消费风险明显降低,消费纠纷源头治理效果显著,经营者诚信意识普遍增强,消费便利度、舒适度、满意度大幅提升,全国消费环境明显优化。
问题2:《行动方案》是首个经国务院批准的消费环境建设文件,请问总体思路是什么?
答:《行动方案》是首个经国务院批准、针对消费环境建设的政策文件,以消费供给提质、消费秩序优化、消费维权提效、消费环境共治、消费环境引领五大行动为牵引,进一步完善质量标准、信用约束、综合治理、消费维权等制度,构建“优化消费环境—提振消费信心—扩大消费需求”良性循环,全面营造放心的消费环境。具体来说,有以下三点基本思路:
一是坚持系统集成,充分发挥政策组合效应。前期,各地区、各部门围绕优化消费环境出台了一系列政策措施并取得积极成效,但多以特定领域促消费、特定行业治理、特定问题执法为主,较为单一零散,社会公众感知度不高,统筹协同不足,政策的整体效果尚未完全释放。为此,《行动方案》首次系统集成各个消费环节、各个行业领域,各个政府部门的各类政策措施,统筹宏观机制和微观措施、有为政府和有效市场、正向激励和负面约束、源头预防和末端治理,建立消费环境建设四梁八柱,实现“1+N”叠加效应。例如,对服务消费集成了保障场所安全、健全服务标准、实施“信用+”工程、完善合同示范文本、优质服务认证、服务质量监测、建立消费者评价机制、查处霸王条款等政策工具箱。
二是坚持问题导向,积极回应社会普遍关切。消费环境建设涉及各行各业和千家万户,点多面广、头绪繁多,必须在整体推进的同时寻求重点突破。《行动方案》聚焦群众反映强烈的非法添加、以假充真、以次充好、计量作弊、价格欺诈、虚假宣传等市场重点问题,网购、电信、装修、维修、家政、托育、养老、美容美发、文化旅游、公用事业等民生重点行业,集中同向发力,放大治理效果。例如,对信息不对称问题,既要清除商业混淆、刷单炒信、流量造假、违法广告等虚假信息,又要公示消费投诉、行政执法、企业信用等真实信息,“一加一减”让消费环境更透明。
三是坚持标本兼治,建立消费环境建设长效机制。《行动方案》既是一次行动部署,也是一份消费环境建设纲要,有效兼顾了“当下治”与“长久立”,推动消费环境持续优化。例如,方案要求制定消费环境指数及评价规范,探索开展全域消费环境监测评价,动态反映各地区、各行业的消费环境,有针对性地补短板强弱项;完善消费领域信用体系,健全消费领域失信联合惩戒机制,引导诚信经营的市场预期;建立消费投诉举报大数据分析治理机制,提高监管执法前瞻性,从接诉即办转向未诉先办。
问题3:优化消费环境涉及众多部门和各行各业,请问如何建立消费环境共同治理体系?
答:当前消费环境建设体制机制尚未理顺、各方合力尚未形成。《行动方案》的一大着力点是推动建立政府牵头、部门协同、企业主责、社会共治的消费环境建设体系,进一步完善消费者权益保护体制机制。
一是推动政府牵头,加强统筹协调。优质的消费环境和营商环境、生态环境一样,都是一个地方乃至一个国家宜居宜业的基本公共产品,也是当前提振消费的重要支撑。《行动方案》明确地方各级政府要切实扛起优化消费环境的主体责任和属地责任,完善工作机制,加强组织领导保障,把消费环境建设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来抓。推动地方健全消费者权益保护部门协调机制,加强督促指导。
二是强化部门协同,形成监管合力。推动各主管部门落实行业监管职责,按照“谁监管谁维权”原则,把推动发展和规范秩序紧密结合,把促进消费和维护权益紧密结合,通过完善行业规则标准、加强行业日常监管、化解行业消费风险、提升行业信用水平,切实优化本行业领域消费环境。市场监管部门将积极发挥牵头作用,履行综合监管职责,与行业主管部门高效联动、优势互补。
三是落实企业主责,促进源头治理。经营者提供的商品、服务、场所、信息等构成了消费环境的基础,广大经营者是建设消费环境的主力军。我们将引导经营者建立消费者权益保护合规体系,完善首问和先行赔付制度,落实安全保障、质量担保和售后服务责任,强化平台对入驻经营者的身份信息核验和定期更新,从源头预防消费侵权问题;鼓励经营者主动公开并履行优于法律规定的承诺,改善消费体验。
四是完善社会共治,强化监督引导。我们将推动行业发起重点行业放心消费倡议,制定实施行业自律公约和放心消费标准;支持消协组织加强消费提示警示、比较试验、消费调查、消费评议、公益诉讼等工作;强化社会监督,开展消费教育“进校园、进社区、进乡村”活动,建设消费教育基地,拓展消费投诉公示,支持新闻媒体监督,提高消费者依法维权能力。
问题4:优化消费环境离不开坚实物质基础,请问工业和信息化部下一步在提升实物消费质量、促进消费产业升级方面有哪些考虑?
答:消费品工业涵盖人民衣食住行、教育康养、文旅医疗等方方面面,是我国传统优势产业和重要民生产业。近年来,工业和信息化部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深入实施消费品增品种、提品质、创品牌“三品”战略,优质供给不断扩大,产业基础更加坚实,国际竞争力显著增强。下一步,工业和信息化部将贯彻落实《行动方案》,深入实施消费品“三品”战略,推动供给提质与消费扩量有效结合,促进消费产业升级,进一步提升百姓的消费体验。
一是增强供需适配性。加力扩围消费品以旧换新政策,制定增强消费品供需适配性助力扩大消费行动方案。加快中国消费名品方阵建设,用三年左右的时间培育千件优质品牌,打造一批国际一流消费品企业。开展视听电子技术、产品和服务友好体系建设,助力青少年近视防控、听力保护,便利老年人使用相关产品和服务。面向大众消费与行业领域的需求定位,全面提升虚拟现实关键器件、终端外设、业务运营平台等产业化供给能力。
二是推进标准提升。实施标准升级引领行动,加快制定一批消费品领域质量品牌、数字化转型、绿色低碳相关标准,推动标准体系优化、标准质量升级。制定老年用品、智能家居产业标准体系建设指南,用5年时间制定50项以上重点行业标准,引领产业升级发展。聚焦儿童用品、儿童手表、电动自行车等领域研制一批强制性国家标准,保障产业本质安全,增强消费者信任度和认可度。
三是推动产业升级。制定纺织、轻工等重点行业的数字化转型实施方案,遴选推广一批“数字三品”应用场景典型案例,培育壮大消费新业态、新场景、新模式。培育一批千亿级轻工纺织产业集群,支持地方创建一批传统优势食品产区和地方特色食品产业,为消费提质提供强大物质基础。持续推动人工智能终端全产业链整体升级,推动视听电子产业高质量发展,推进虚拟现实与行业融合应用。加快推进智慧健康养老产业发展,推动人工智能、物联网、大数据等新一代信息技术在健康及养老领域的集成创新和融合应用。
四是促进绿色消费。深入开展绿色建材下乡活动,加快完善绿色建材产品认证制度,进一步扩大绿色建材产品认证应用范围,鼓励各地因地制宜制定绿色建材产品推荐目录,积极推动绿色建材产品升级,为消费者提供更加节能、安全、便利、舒适的高品质建材。
问题5:服务消费已成为我国居民消费增长最快、热点最多、潜力最大的领域,请问商务部下一步在促进服务消费扩容升级、优化服务消费环境方面有哪些考虑?
答:服务消费涵盖养老托育、餐饮家政、文化旅游、体育休闲、交通出行、通信信息等领域,一头连着民生福祉、一头连着经济发展,在扩内需、惠民生、稳就业中发挥重要作用。下一步,商务部将发挥好服务消费牵头部门作用,会同相关部门抓好《国务院关于促进服务消费高质量发展的意见》和《行动方案》落实落地,聚焦重点领域、重点人群,提升供给质量,创新多元化消费场景,优化消费环境,培育服务消费新增长点。
首先是健全政策体系。我们将牵头实施服务消费提质惠民行动,将该行动作为发挥部门合力促进服务消费高质量发展的重要抓手。加快完善服务消费“1+N”政策措施体系,围绕家政服务消费、文化和旅游消费、数字消费、健康消费、体育消费等出台一系列政策文件,研究制定务实管用的服务消费支持政策,发挥部门合力打好政策“组合拳”。
其次是提升供给能力。对标国际高标准经贸规则,发挥开放平台先行先试作用,持续推动电信、教育、医疗等领域开放,引入高品质服务供给,以开放优化供给,以供给创造需求。指导地方创新多元化消费场景,发布一批最佳实践案例,促进商旅文体健融合发展。开展“服务消费季”“中华美食荟”“跟着电影品美食”等一批服务消费促进活动,激发服务消费活力。
最后是优化消费环境。我们将持续完善服务领域标准体系,发挥标准在提升服务供给质量方面的引领作用。加强家政信用体系建设,完善家政服务信用信息平台功能。修订发布《餐饮业促进和经营管理办法》,抓好制止餐饮浪费工作,营造有利于餐饮业发展的良好环境。同时配合市场监管总局等部门,强化服务质量监测评价,加强消费者权益保障,引导服务企业诚信合规经营,优化服务消费体验,提振消费信心,促进服务消费高质量发展。
问题6:近年来,文化和旅游市场热力十足,文旅消费潜力不断释放,请问文化和旅游部下一步在优化文旅市场环境方面有哪些考虑?
答:近年来,文旅市场繁荣发展,提升了群众的幸福感、获得感,也为拉动整体消费上升、促进经济复苏发挥了较好的综合效用。下一步,文化和旅游部将从改善服务品质、创造消费场景、维护市场秩序等方面持续发力,为推动文化和旅游市场高质量发展夯实基础。
在改善服务品质方面,举办全国文化和旅游市场服务质量提升活动,推进旅游服务质量评价体系建设,引导各地提升服务质量。组织演出经纪人员和导游资格考试、特级导游考核,加强高等级导游和外语导游培养,实施旅游讲解服务提升工程,举办全国导游大赛,提升行业从业人员服务能力。加强标准引领,实施《旅游饭店星级的划分与评定》《旅游民宿基本要求与等级划分》等国家标准,擦亮星级旅游饭店、等级旅游民宿品牌。
在创造消费场景方面,支持和推动更多平台企业和文艺表演团体加入“艺播”(艺术+直播)计划,增加优质文化产品供给。制定完善沉浸式演出、网络演出、剧本娱乐等新业态包容审慎管理政策,设置政策过渡期,营造包容、稳定、可预期的政策环境,为新业态留足发展空间。推动修订演出、娱乐、互联网文化等领域政策法规,鼓励创造消费新场景,拓展消费新空间,丰富消费新体验。举办“5·19中国旅游日”等活动,开展各类宣传推广活动,推出各类文化和旅游惠民措施。
在维护市场秩序方面,推动建立旅游市场综合监管机制,强化部门监管协同。推进“互联网+监管”,完善信息化监管服务平台功能,扩大旅游电子合同应用覆盖面。严厉打击“不合理低价游”。创新内容源头管理等精准有效管理制度。深化大型演出活动管理部际协作,加强演出市场治理,严厉打击黄牛倒票炒票。加强信用体系建设,指导督促各地依法开展失信主体认定和管理,增强信用监管的震慑力。
总之,我们将积极推动文旅产品和业态迭代升级,有力维护市场秩序,为广大群众提供高品质的文旅体验,努力营造暖心、舒心、放心的消费环境。
问题7:当前,消费市场秩序还存在一些关系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乱象,请问市场监管总局下一步将如何营造公平公正市场秩序、治理消费侵权突出问题?
答:良好市场秩序既包括公平竞争,也包括公平交易,是消费者和经营者共同的生命线,是市场运行和消费增长的前提和基础。市场监管总局将以实施《行动方案》为契机,把消费者优先导向深入贯穿到市场监管全过程各领域,在制定法律标准、出台政策措施、开展监管执法等各项工作中,做到人民有所呼、监管有所应,擦亮监管为民品牌。
一是切实破解消费领域痛点问题。深入开展“守护消费”铁拳行动,聚焦食品非法添加、侵权假冒、消费欺诈、缺斤短两等社会反映强烈问题,集中力量、压茬推进。以贯彻实施“一法一条例”为主线,重点查处售后推诿、虚假承诺、霸王条款、强制搭售等问题。全面整合制定统一的消费品“三包”制度,加大缺陷汽车和缺陷消费品召回管理力度。加强服务消费领域的合同示范文本制定、质量监测、标准制修订和认证制度建设,严厉打击检验检测违法行为。
二是切实规范平台经济市场秩序。制定《网络交易平台规则监督管理办法》,依法查处平台规则领域违法行为,整治利用规则破坏公平竞争、侵害平台内商家和消费者合法权益现象,促进平台规则公平透明。严厉打击网售假冒伪劣商品,加大网售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力度,强化与主要电商平台的CCC认证证书联网核查,压实平台责任、强化源头治理。制定《直播电商监督管理办法》,加强对直播平台、主播和直播营销人员服务机构等关键主体监管,查处直播电商领域各类违法违规行为,开展直播电商领域产品质量、食品安全专项抽查抽检,净化行业生态。
三是切实治理市场失序突出问题。着力规范新能源汽车、光伏、锂电池等“新三样”市场秩序,严厉打击恶意比价、虚假宣传、互黑互踩等市场乱象。加强对能源、医药、教育、旅游等重点领域价格监管,严厉打击价格违法行为、妥善应对价格突发事件。聚焦医药、公用事业、建材、民爆等重点领域,坚决整治不公平高价、限定交易等问题。推动恢复设立制造、修理计量器具行政许可,加强重点民生领域计量器具市场秩序的综合治理。推进殡葬领域违法违规问题专项整治、打击传销专项执法行动、直销行业挂靠行为排查整治“回头看”、机动车检验及生态环境监测专项整治等。
问题8:消费者经常反映维权难、维权慢甚至不知道该找谁,请问《行动方案》在完善消费维权机制、提高消费维权效能方面是如何安排的?
答:发生消费纠纷怎么办,是每一个消费者关心的问题,也直接关系到能不能“敢消费”“愿消费”。《行动方案》致力于减少消费者后顾之忧,在完善消费纠纷化解体系、提高消费纠纷解决效能方面,主要做了三方面制度创新。
一是突出源头和解。与经营者和解是对消费者最便捷、对全社会最经济的方式。我们将推动平台型、总部型、连锁型等大型企业健全消费纠纷解决体系,加入消费纠纷在线解决机制,探索“一键和解”等新模式。加强基层消费维权服务站点建设,扩大消费维权“进商场、进超市、进市场、进企业、进景区”的覆盖面,方便消费者第一时间就近维权。鼓励实体店承诺无理由退换货,到2027年动态发展承诺单位150万家,探索统一便捷的异地异店退换货服务。
二是加强行政调解。行政部门承担了大量消费纠纷调解工作,是消费者使用最多的渠道之一。《行动方案》落实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及其实施条例的规定,专门提出各有关部门要加强消费维权能力建设,依法畅通投诉渠道,完善处理流程,高效处置各自行业领域的消费投诉,提升消费者维权体验。同时,强化消费维权与行政执法衔接,加大“诉转案”力度,从根源上解决消费投诉多发易发的共性问题。
三是推动多元化解。支持消费领域集体诉讼、公益诉讼、小额诉讼,总结推广“诉调对接”做法和“共享法庭”模式,降低消费者维权成本。将消费维权纳入基层治理体系,形成以人民调解为基础,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行业性专业性调解优势互补、有机衔接的调解工作格局。支持引入第三方力量开展委托调解,发挥社区、志愿者、律师、市场开办方、电商平台等作用,壮大消费维权队伍。
此外,预防是最好的救济。我们将锚定“源头减量”目标,加强对重点企业和区域等“关键少数”的综合治理,打通“消费纠纷处置、事前事中规范、投诉举报减量”监管闭环,集成放心消费承诺、消费投诉公示、消费维权服务站、消费纠纷在线解决、线下无理由退货等“一站式解决方案”,让更多消费纠纷化解在源头,减轻消费者负担和企业合规成本。
问题9:优化消费环境需要消费者和经营者相向而行、同向发力,请问《行动方案》如何增强广大经营者的获得感,带动引领更多经营者积极参与进来?
答:从国际比较经验和实地调研情况来看,消费环境是政府监管出来的,更是市场发展出来的,一个好的消费环境背后一定有一个活跃健康的消费市场。激发消费市场活力和内在动力,优化竞争生态和营商环境,这是改善消费环境的长久之计。《行动方案》不仅强调问题治理和负面约束,更注重探索激励机制,发挥市场配置资源作用,让市场来选择,让消费者来投票,让经营者从“要我变好”向“我要变好”转变,形成需求牵引供给、供给创造需求的良性循环。
《行动方案》提出实施消费环境引领行动,支持优质的商家和品牌、商品和服务、产业和区域脱颖而出,在国家大力提振消费的过程中赢得自身更大发展,进而提高消费供给侧整体质量、引领广大经营者比学赶超、带动消费环境整体好转。突出创新引领,鼓励各地区、各部门积极创新信用激励、金融赋能、流量扶持等市场化激励,积极完善标准引领、质量支撑、数字改革等基础设施,积极融入提振消费、产业升级、区域战略、对外开放等政策,不断增强经营者获得感,让更多经营者参与进来。突出标杆带动,以“安全放心、质量放心、价格放心、服务放心、维权放心”自我承诺和“示范带动、对标提升、监测评价、动态管理”机制为牵引,培育放心消费商店、网店、直播间、餐饮店、工厂等单位,发展放心消费市场、商圈、景区等集聚区,发挥提振消费和优化环境的双重集聚效应。突出利企惠企,积极创造更多消费场景,探索跨境电商、跨境旅游等国际合作,打通入境人员消费堵点,进一步激发海内外消费需求;开展地方保护、市场分割突出问题整治,促进全国消费市场高效畅通和规模拓展。
消费环境没有最优、只有更优。三年行动只是开始,消费环境建设将是一项长期工程。我们欢迎社会各界关心、支持和参与,久久为功,共同营造国际一流消费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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