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规标准频道
政策法规  行业标准  
虚位以待,有意请拨打咨询热线:13520072067
虚位以待,有意请拨打咨询热线:13520072067
虚位以待,有意请拨打咨询热线:13520072067
虚位以待,有意请拨打咨询热线:13520072067
当前位置:首页政策法规地方政策 → 文章内容

关于印发《上海市畜禽养殖禁养区划定方案 (修订)》的通知


现代畜牧网 http://www.cvonet.com 2025/3/20 18:26:21 关注:130 评论: 我要投稿

关于印发《上海市畜禽养殖禁养区划定方案 (修订)》的通知

沪环规〔2025〕2号

  各相关区人民政府,各相关单位:
  现将《上海市畜禽养殖禁养区划定方案(修订)》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上海市生态环境局   上海市农业农村委员会  上海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2025年3月14日
  (此件主动公开)
  上海市畜禽养殖禁养区划定方案(修订)
  为严格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畜牧法》《畜禽规模养殖污染防治条例》等法律法规,科学合理划定本市畜禽养殖禁养区(以下简称“禁养区”)范围,编制本方案。
  一、适用对象
  养殖规模在年存栏量为500头以上的猪、100头以上的牛、3万羽以上的禽类的养殖场及其他相当规模的畜禽养殖场。
  国务院农业农村主管部门制定畜禽养殖场的规模标准后,从其规定。
  二、禁养区范围
  1.本市依法划定并公布的饮用水水源一级保护区、二级保护区和准保护区。
  2.上海市城市总体规划明确的上海市域城镇空间(城镇开发边界)。
  3.淀山湖岸线内和岸线周边2000米范围内,太浦河岸线内和岸线两侧各1000米范围内。
  以上范围均不含本市国土空间以外的水域或滩涂。
  本市饮用水水源一级保护区、二级保护区、准保护区和城镇开发边界调整时,禁养区范围随之自然调整。
  三、其他要求
  在禁养区以外区域,规划建设规模化畜禽养殖场,应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自然保护区条例》以及生态保护红线等相关规定要求。
  四、附则
  本方案由市生态环境局、市农业农村委、市规划资源局负责解释。
  本方案自2025年4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30年3月31日。
  PDF附件  02.pdf

声明:本网刊登的文章以信息传播为目的,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文章内容仅供参考,并不构成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如果转载文章涉嫌侵犯您的合法权益,或者转载出处出现错误,请及时联系进行删除,电话:13520072067。本网原创文章,转载请注明出处及作者。感谢您的支持和理解!
文章来源:上海市生态环境局     文章编辑:一米优讯     
进入社区】【进入专栏】【推荐朋友】【收藏此页】【 】【打印此文】【关闭窗口
 相关信息
锦州市开展畜禽养殖污染防治条例宣传活动2025/2/14 14:56:55
吉林省畜牧业管理局吉林省财政厅关于做好2025年畜禽养殖成熟技术集成应用与示范推2025/1/27 0:24:36
2025年春节期间畜禽养殖生产指导意见2025/1/27 0:18:04
2024年四季度山东畜禽养殖成本收益测算2025/1/16 18:40:13
上海市生态环境局 上海市农业农村委员会关于印发《上海市畜禽养殖污染防治规划(202024/12/27 14:26:02
畜禽养殖业环保标准升级,猪企面临新挑战2024/12/16 13:11:59
 发表评论   (当前没有登录 [点击登录])
  
信息发布注意事项:
  为维护网上公共秩序和社会稳定,请您自觉遵守以下条款:
  一、不得利用本站危害国家安全、泄露国家秘密,不得侵犯国家社会集体的和公民的合法权益,不得利用本站制作、复制和传播下列信息:[查看详细]
  二、互相尊重,对自己的言论和行为负责。
  三、本网站不允许发布以下信息,网站编辑有权直接删除:[查看详细]
  四、本网站有权删除或锁定违反以上条款的会员账号以及该账号发布的所有信息。对情节恶劣的,本网将向相关机构举报及追究其法律责任!
  五、对于违反上述条款的,本网将对该会员账号永久封禁。由此给该会员带来的损失由其全部承担!
声明:本网刊登的文章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文章内容仅供参考,并不构成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如果转载文章涉嫌侵犯您的著作权,或者转载出处出现错误,请及时联系文章编辑进行修正,电话:010-65283357。本网原创文章,转载请注明出处及作者。感谢您的支持和理解!

您可能感兴趣的产品更多>>

版权所有 现代畜牧网 Copyright©2000-2025 cvonet.com All Rights Reserved 京ICP备10042659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