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讯中心频道
产经·企业  曝 光 台  本网动态  现代畜牧舆情  
当前位置:首页曝 光 台畜产曝光台 → 文章内容

牛肉串未检出牛肉?象山两家烧烤店被罚


现代畜牧网 http://www.cvonet.com 2024/5/15 19:36:13 关注:405 评论: 我要投稿

  前段时间,象山两家烧烤店因销售以假充真的食品,使用鸭肉、猪肉冒充牛肉被象山县市场监管局立案查处,共罚没金额两万余元。
  原来,象山县市场监管局执法人员在对辖区内烧烤店开展食品风险监测抽检时,发现其中两家店内的“牛肉小串”和“新疆烤红柳(牛肉)风味大串”原材料产品包装袋的配料表上分别标注着“鸭肉”和“猪肉”,同时,在后续的检验报告结果也显示该“牛肉小串”“新疆烤红柳(牛肉)风味大串”原材料未检出牛肉成分,分别只检测出了鸭肉、猪肉成分。
  执法人员立即对上述两家烧烤店送达了检验报告并开展现场检查,又发现上述两家店在美团和饿了么平台上销售的“牛肉小串”和“新疆烤红柳(牛肉)风味大串”在商品详里竟然都自称原材料为牛肉。
  法律知识科普
  《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三十九条规定“销售者销售产品,不得掺杂、掺假,不得以假充真、以次充好,不得以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产品”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十三项规定“禁止生产经营下列食品、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十三)其他不符合法律、法规或者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上述烧烤店已构成销售以假充真的食品的行为。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规定,违反本法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尚不构成犯罪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没收违法所得和违法生产经营的食品、食品添加剂,并可以没收用于违法生产经营的工具、设备、原料等物品;违法生产经营的食品、食品添加剂货值金额不足一万元的,并处五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款;货值金额一万元以上的,并处货值金额十倍以上二十倍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吊销许可证;第二款规定,除前款和本法第一百二十三条、第一百二十五条规定的情形外,生产经营不符合法律、法规或者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食品添加剂的,依照前款规定给予处罚。
  上述两家烧烤店构成销售以假充真的食品的行为,市场监管部门对该烧烤店予以立案查处。鉴于其属于初次违法且积极配合调查,如实陈述违法事实,最终作出没收违法所得,并分别罚款10000元的处罚决定。
  市场监管部门提醒:
  烧烤作为夜宵必备美食,如何降本增利让不少商家打起了小九九,以价格相对较低的猪肉串、鸭肉串冒充价格较高的牛肉串出售,致使消费者的合法权受侵害。消费者在发现侵害自身权益的行为时,请及时拨打12315进行投诉举报。
文章来源:象山市场监管微信号     文章编辑:一米优讯     
进入社区】【进入专栏】【推荐朋友】【收藏此页】【 】【打印此文】【关闭窗口
 相关信息
猪大腿肉涂抹猪血当牛肉,湖北枣阳警方破获销售假劣牛肉案2024/9/20 15:32:32
2024年9月20日全国牛肉参考价格2024/9/20 11:36:10
2024年9月19日全国牛肉参考价格2024/9/19 12:04:59
好好的牛肉,为什么要“作假”?2024/9/18 15:04:32
2024年9月18日全国牛肉参考价格2024/9/18 11:07:24
海关总署:暂停8家法国牛肉企业输华2024/9/18 9:32:05
 发表评论   (当前没有登录 [点击登录])
  
信息发布注意事项:
  为维护网上公共秩序和社会稳定,请您自觉遵守以下条款:
  一、不得利用本站危害国家安全、泄露国家秘密,不得侵犯国家社会集体的和公民的合法权益,不得利用本站制作、复制和传播下列信息:[查看详细]
  二、互相尊重,对自己的言论和行为负责。
  三、本网站不允许发布以下信息,网站编辑有权直接删除:[查看详细]
  四、本网站有权删除或锁定违反以上条款的会员账号以及该账号发布的所有信息。对情节恶劣的,本网将向相关机构举报及追究其法律责任!
  五、对于违反上述条款的,本网将对该会员账号永久封禁。由此给该会员带来的损失由其全部承担!
声明:本网刊登的文章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文章内容仅供参考,并不构成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如果转载文章涉嫌侵犯您的著作权,或者转载出处出现错误,请及时联系文章编辑进行修正,电话:010-65283357。本网原创文章,转载请注明出处及作者。感谢您的支持和理解!

您可能感兴趣的产品更多>>

版权所有 现代畜牧网 Copyright©2000-2023 cvonet.com All Rights Reserved 京ICP备10042659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