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讯中心频道
产经·企业  曝 光 台  本网动态  畜牧舆情  
虚位以待,有意请拨打咨询热线:13520072067
虚位以待,有意请拨打咨询热线:13520072067
虚位以待,有意请拨打咨询热线:13520072067
虚位以待,有意请拨打咨询热线:13520072067
当前位置:首页曝 光 台环境曝光台 → 文章内容

因水污染物排放超标,一养猪场被罚款11.6万元!


现代畜牧网 http://www.cvonet.com 2024/8/12 8:54:48 关注:229 评论: 我要投稿

  我局于 2024 年 3 月 26 日对你场进行了调查,发现你场实施了以下生态环境违法行为:
  2024年3月26日,我局工作人员对你场沼气池下方荒地采集外排残留废水水样壹份。根据龙岩市上杭环境监测站出具的《监测报告》(杭环测〔2024〕41号)显示,外排残留废水测值超过《畜禽养殖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8596-2001)表5中集约化畜禽养殖业水污染物最高允许日均排放浓度(即CODcr测值为573mg/L,超标0.43倍;氨氮测值为133mg/L,超标0.66倍;总磷测值为106mg/L超标5.29倍)。
  以上事实,有以下主要证据证明:
  1.2024年3月26日由龙岩市生态环境局行政执法人员制作的现场检查(勘察)笔录、勘察附图、拍摄的照片各壹份,证明现场检查情况;2.2024年3月26日由龙岩市生态环境局行政执法人员制作的调查询问笔录壹份,证明你场确认养殖废水外排事实;3.2024年4月2日由龙岩市上杭环境监测站出具的《监测报告》(杭环测〔2024〕41号)及送达回证各壹份,证明你场外排的养殖废水超标。
  4.2024年3月26日经营者高朝文提供的营业执照复印件、经营者身份证复印件各壹份,证明当事人身份。
  你场的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第十条“排放水污染物,不得超过国家或者地方规定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和重点水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的规定。
  我局于2024年5月 22日以《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闽龙杭环罚告〔2024〕13号)告知你场陈述申辩权和听证申请权。2024年5月28日,你场在法定期限内向我局提交听证申请。2024年6月14日,我局就你场超标排放水污染物一案举行行政处罚听证会。听证终结后,经审议,认为:1.我局针对你场超标排污行为作出处罚所依据的法律条款适用准确。2.我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及《福建省生态环境行政处罚裁量规则和基准(试行)》(2021年修订版)对你场超标排污行为作出的处罚过罚相当。3. 你场超标排污行为不属于《福建省生态环境行政处罚裁量规则和基准(试行)》(2021年修订版)中《免于处罚情形清单》和《首违不罚情形清单》所列情形。你场未按照要求做好废水处理超标排放水污染物,违法事实清楚,对你场提出的陈述理由不予采纳。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第八十三条第二项“违反本法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责令改正或者责令限制生产、停产整治,并处十万元以上一百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报经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批准,责令停业、关闭:(二)超过水污染物排放标准或者超过重点水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排放水污染物的”的规定,根据《福建省生态环境行政处罚裁量规则和基准(试行)》(2021年修订版)违法行为共性裁量基准表、违法行为修正裁量基准表和违法行为个性裁量基准表中“(五)超标排污类第1项”,综合考虑你场违法行为构成要素、违法情节、违法程度等多方面因素,我局决定对你场作出如下行政处罚:
  罚款壹拾壹万陆仟捌佰柒拾伍元整(?116875元)。
  你场如不服本处罚决定,可在收到本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六十日内向龙岩市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在六个月内向龙岩市新罗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不停止行政处罚决定的执行。

声明:本网刊登的文章以信息传播为目的,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文章内容仅供参考,并不构成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如果转载文章涉嫌侵犯您的合法权益,或者转载出处出现错误,请及时联系进行删除,电话:13520072067。本网原创文章,转载请注明出处及作者。感谢您的支持和理解!
文章来源:上杭县政府网     文章编辑:一米优讯     
进入社区】【进入专栏】【推荐朋友】【收藏此页】【 】【打印此文】【关闭窗口
 相关信息
猪企2025:盈利挑战与降本博弈2024/12/21 10:51:55
12月生猪出栏增加,春节前猪价何去何从?2024/12/21 10:24:52
2025 年猪企的机遇与挑战并存2024/12/21 10:17:42
养殖场800多只小猪“死而复生”?竟是员工谎报损耗偷拿去卖了2024/12/21 10:08:09
猪企“绿”动,可持续发展之路2024/12/20 22:32:27
生猪养殖业:2024年春天之后的机遇与挑战2024/12/20 22:29:11
 发表评论   (当前没有登录 [点击登录])
  
信息发布注意事项:
  为维护网上公共秩序和社会稳定,请您自觉遵守以下条款:
  一、不得利用本站危害国家安全、泄露国家秘密,不得侵犯国家社会集体的和公民的合法权益,不得利用本站制作、复制和传播下列信息:[查看详细]
  二、互相尊重,对自己的言论和行为负责。
  三、本网站不允许发布以下信息,网站编辑有权直接删除:[查看详细]
  四、本网站有权删除或锁定违反以上条款的会员账号以及该账号发布的所有信息。对情节恶劣的,本网将向相关机构举报及追究其法律责任!
  五、对于违反上述条款的,本网将对该会员账号永久封禁。由此给该会员带来的损失由其全部承担!
声明:本网刊登的文章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文章内容仅供参考,并不构成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如果转载文章涉嫌侵犯您的著作权,或者转载出处出现错误,请及时联系文章编辑进行修正,电话:010-65283357。本网原创文章,转载请注明出处及作者。感谢您的支持和理解!

您可能感兴趣的产品更多>>

版权所有 现代畜牧网 Copyright©2000-2024 cvonet.com All Rights Reserved 京ICP备10042659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