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动物友好型农场等级评价-生猪、肉牛、奶牛》系列标准审定会成功召开
现代畜牧网 http://www.cvonet.com 2024/11/5 9:48:41 关注:172 评论: 我要投稿
|
|
2024年11月1日,《动物友好型农场等级评价 - 生猪》《动物友好型农场等级评价 - 肉牛》《动物友好型农场等级评价 - 奶牛》标准审定会在无锡举行,该系列标准由国家动物健康与食品安全创新联盟和中国兽药协会共同起草,并邀请30余家企事业单位参加。
在审定过程中,标准起草组详细介绍了《动物友好型农场等级评价 - 生猪、肉牛、奶牛》标准的编制背景、目的、意义、主要内容和技术指标。该标准涵盖了农场的规划布局、动物饲养管理、环境卫生与疫病防控、动物福利保障、资源利用与可持续发展等多个方面,旨在为生猪、肉牛、奶牛养殖场提供一套全面、系统、科学的等级评价体系,引导养殖场朝着动物友好、环境友好、资源节约的方向发展。
与会专家们认真听取了标准起草组的汇报,并对标准文本进行了逐章、逐条、逐句的审议和讨论。专家们充分肯定了标准起草组在前期调研和编制工作中所付出的努力,认为该标准内容全面、结构合理、指标科学、可操作性强,符合我国养殖业的实际情况和发展需求。同时,专家们也从不同角度对标准提出了一些宝贵的意见和建议,如增加关于农场粪污处理内容、进一步规范文字表述和符号使用:优化部分评价指标和评分细则等。
|
声明:本网刊登的文章以信息传播为目的,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文章内容仅供参考,并不构成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如果转载文章涉嫌侵犯您的合法权益,或者转载出处出现错误,请及时联系进行删除,电话:13520072067。本网原创文章,转载请注明出处及作者。感谢您的支持和理解!
|
文章来源:国家动物健康与食品安全创新联盟 文章编辑:一米优讯 |
【进入社区】【进入专栏】【推荐朋友】【收藏此页】【大 中 小】【打印此文】【关闭窗口】 |
|
发表评论 (当前没有登录 [点击登录]) |
|
信息发布注意事项: 为维护网上公共秩序和社会稳定,请您自觉遵守以下条款: 一、不得利用本站危害国家安全、泄露国家秘密,不得侵犯国家社会集体的和公民的合法权益,不得利用本站制作、复制和传播下列信息:[查看详细]
(一)煽动抗拒、破坏宪法和法律、行政法规实施的; (二)煽动颠覆国家政权,推翻社会主义制度的; (三)煽动分裂国家、破坏国家统一的; (四)煽动民族仇恨、民族歧视,破坏民族团结的; (五)捏造或者歪曲事实,散布谣言,扰乱社会秩序的; (六)宣扬封建迷信、淫秽、色情、赌博、暴力、凶杀、恐怖、教唆犯罪的; (七)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的,或者进行其他恶意攻击的; (八)损害国家机关信誉的; (九)其他违反宪法和法律行政法规的; (十)进行商业广告行为的。
二、互相尊重,对自己的言论和行为负责。 三、本网站不允许发布以下信息,网站编辑有权直接删除:[查看详细]
(一)、重复(恶意灌水)发布的信息; (二)、在本栏目内发布例如供求信息、代理招商、会展、求职招聘等含有广告宣传性质、不符合网站栏目的信息内容; (三)、与本网站主体定位不相关的信息等等。
四、本网站有权删除或锁定违反以上条款的会员账号以及该账号发布的所有信息。对情节恶劣的,本网将向相关机构举报及追究其法律责任! 五、对于违反上述条款的,本网将对该会员账号永久封禁。由此给该会员带来的损失由其全部承担! |
|
|
声明:本网刊登的文章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文章内容仅供参考,并不构成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如果转载文章涉嫌侵犯您的著作权,或者转载出处出现错误,请及时联系文章编辑进行修正,电话:010-65283357。本网原创文章,转载请注明出处及作者。感谢您的支持和理解!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