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公司未按规定处理病死动物、开办动物饲养场未取得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被重罚!
现代畜牧网 http://www.cvonet.com 2025/2/6 9:08:35 关注:36 评论: 我要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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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情简介:2024年6月,淳化县农业农村局接到某镇某村生产路上有一头被随意抛弃的死牛的问题线索,经执法人员调查核实,淳化县咸阳某农业有限公司将一头因外伤死亡的牛未按照规定进行无害化处理,而是直接送给了吴某,最后被吴某抛弃在某镇某村生产路上(吴某涉嫌随意弃置病死动物违法行为另案处理),在调查过程中同时发现当事人开办动物饲养场未取得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第九十八条第一款第(一)项和第(七)项的规定并参照《陕西省农业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基准(2023版)》动物卫生监督部分第8项和14项,淳化县农业农村局责令当事人改正违法行为,并作出罚款人民币7000元的行政处罚决定。
相关法律法规
未按照规定处理病死动物是违法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的相关规定,从事动物饲养、屠宰、经营等活动的单位和个人,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做好病死动物的无害化处理,或者委托无害化处理场所处理。此外,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买卖、加工、随意弃置病死动物和病害动物产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第九十八条第七项,未按照规定处理病死动物的行为,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农业农村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处三千元以上三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业整顿,并处三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款。
典型意义
病死动物随意丢弃可能危害生态环境安全、造成动物疫情事件发生,任何单位和个人都应按照法律和国家有关规定对病死畜禽进行无害化处理,严禁在河湖、道路沿线等区域随意丢弃病死畜禽。作为一名养殖者,发现动物病死应当及时报告有关部门,并依法及时对病死动物进行无害化处理,而不是随意进行丢弃。本案告诫广大农民群众,依法、科学养殖动物是增收致富的主要措施,同时也要加强对病死动物的管理,尤其要自觉学习法律法规,加强对养殖动物管理,发现动物病死时要及时报告并作无害化处理,不能因麻痹大意、行为不规范给自己造成不利后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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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来源:陕西省农业农村厅 文章编辑:一米优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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