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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概况:
“罪犯大宗生活物资采购(猪肉)”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重庆市政府采购网”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2025年5月7日 14:30(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号:CQS25A00959
项目名称:罪犯大宗生活物资采购(猪肉)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2,800,000.00元
采购需求:
包号:1
包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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折扣或折扣率或费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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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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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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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要技术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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罪犯大宗生活物资采购(猪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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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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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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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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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人所提供的货物必须是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要求,所有猪肉均为鲜猪肉或鲜冻肉,确保无异味变质,猪肉整体形态美观、匀称;肌肉丰满、脂肪覆盖情况较好;肉色色正,光泽好、肌肉质地较为结实,纹理密度较好等详见招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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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履行期限:1.合同签订后,中标人供货至2025年12月31日止。2.采购人将所需猪肉品种、具体送货时间提前2日以电话、微信、传真或电子邮件的方式通知中标人,中标人确保采购人所需猪肉的货源供应并按采购人要求将猪肉运送到指定地点,每周送货2-3次或按采购人要求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送货,逾期采购人可以拒绝收货。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预留采购预算总额的30%及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
(1)投标人所提供的货物制造商若全部为小微企业的,投标人应提供其货物制造商的“中小企业声明函”或“监狱企业证明文件”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2)投标人所提供的货物制造商非全部为小微企业的,投标人应以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形式,将其合同总份额的30%及以上分包给中小企业制造商,该分包意向协议合同份额的60%及以上应当分包给小微企业制造商,投标人提供的分包意向协议中应明确投标产品名称、制造商名称、制造商中小微型企业等级、合同份额、合同份额所占合同总金额的比例,分包意向协议须加盖投标人公章。投标人应提供承担所分包份额的中小企业制造商的“中小企业声明函”或“监狱企业证明文件”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投标人未提供分包意向协议的,不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且资格审查不通过。
(3)投标人若为小微企业且为合同总份额30%及以上所投产品的制造商,应提供其承担合同份额的承诺函(加盖投标人公章,格式自定)和其货物制造商的“中小企业声明函”或“监狱企业证明文件”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无需提供分包意向协议。
注:(1)“中小企业声明函”应由投标人出具,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声明函格式详见本招标文件第七篇“中小企业声明函”。
(2)“监狱企业证明文件”应当由投标人提供其货物制造商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该证明文件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
(3)“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应由投标人提供其货物制造商出具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并加盖该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公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投标人为定点屠宰场的提供《A类生猪定点屠宰证》、有效期内的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复印件。【投标文件中提供有效期内的证书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2)投标人不是定点屠宰场的提供《食品经营许可证》复印件。【投标文件中提供有效期内的证书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三、获取公开招标文件的地点、方式、期限及售价获取文件期限:2025年4月16日 至 2025年4月23日。
每天上午09:00:00至12:00:00,下午13:00:00至17:00: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文件购买费:300.00元/包
获取文件地点:重庆市政府采购网
方式或事项:
1、投标人应通过重庆市政府采购网(www.ccgp-chongqing.gov.cn)登记加入“重庆市政府采购供应商库”。
2、凡有意参加投标的投标人,请在“重庆市政府采购网”网上下载本项目招标文件以及图纸、澄清等开标前公布的所有项目资料,无论投标人下载与否,均视为已知晓所有招标内容。
3、招标文件公告期限:自采购公告发布之日起五个工作日。
4、招标文件提供期限
(1)招标文件提供期限:2025年4月16日至2025年4月23日。
(2)报名方式:投标人将《重庆千策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报名表》(加盖投标人公章)扫描后发送至3097860773@qq.com(邮箱)。
(3)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300元/份,招标文件费在投标现场缴纳。
四、投标文件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开始时间: 2025年5月7日 14:00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2025年5月7日 14:30投标文件递交地点: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永川分中心开标室(重庆市永川区昌州大道东段179号2楼)五、开标信息
开标时间: 2025年5月7日 14:30
开标地点: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永川分中心开标室(重庆市永川区昌州大道东段179号2楼)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采购项目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按照《财政部 生态环境部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和《财政部 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的规定,落实国家节能环保政策。
2、按照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的规定,落实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政策。
3、按照《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的规定,落实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政策。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4、按照《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 141号)的规定,落实支持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发展政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八、联系方式
1、采购人信息
采购人:重庆市永川监狱
采购经办人:唐老师
采购人电话:023-49399668
采购人地址:重庆市永川区陈食街道龙马大道1116号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代理机构:重庆千策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经办人:张欢
代理机构电话:023-63206045 023-67461776
代理机构地址:重庆市渝北区星光大道82号天王星D1-2栋7楼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唐老师
项目联系人电话:023-49399668
九、附件
公开招标—CQS25A00959—罪犯大宗生活物资采购(猪肉)—挂网稿20250416.doc《重庆千策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报名表》.doc
免责声明: 本页面提供的内容是按照政府采购有关法律法规要求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发布的,重庆市政府采购网对其内容概不负责,亦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附件下载:《重庆千策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报名表》.doc
附件下载:公开招标—CQS25A00959—罪犯大宗生活物资采购(猪肉)—挂网稿20250416.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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