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昌市出台《金昌市食品生产企业食品安全管理制度指南》
现代畜牧网 http://www.cvonet.com 2025/6/21 9:52:00 关注:134 评论: 我要投稿
|
|
为帮助“小微”食品生产企业健全《食品安全管理制度》,日前,金昌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研究出台了《金昌市食品生产企业食品安全管理制度指南》(以下简称《指南》),为企业实现精准管理提供了参考。
《指南》主要包括32项内容,涵盖了制度发布、管理机构设置与职责、食品安全总监(员)任命、危害分析、主要环节管理、标识管理、产品追溯、应急预案、食品召回等方面,主要有以下几个特点,一是规范了制度管理程序。明确《食品安全管理制度》由企业质量部门负责编制、食品安全总监负责审核,公司主要负责人批准发布;二是明确了各部门的职责。制定了企业各部门的主要职责89项,主要包括企业主要负责人8项、食品安全总监9项、食品安全员守则12项、生产部负责人职责12项、质量部负责人职责7项、购销部负责人职责7项等;三是细化了工作程序。细化了食品安全危害分析、进货查验记录、仓储管理、生产过程控制、生产卫生管理、从业人员健康管理、设备保养和维修、成品检验管理、运输交付控制、产品标识及追溯管理等23项制度工作程序,解决“小微”企业不懂管理、不会管理问题;四是完善了应急处置制度。完善了客户投诉管理、食品召回、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等应急处置制度,确保在食品安全事故发生时,企业能够迅速、准确地做出响应。
《指南》的出台,统一规范了食品生产企业食品安全管理制度,为企业建立健全食品安全管理制度提供重要参考依据,有效解决了“小微”企业的食品安全管理制度不完善、可操作性不强、落实不到位等问题,对进一步规范企业生产行为,提升企业食品质量安全和管理水平,促进企业有序发展,增强消费者信任与品牌竞争力具有重要意义。
下一步,金昌市将强化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培训力度,通过举办专题培训班,督促企业熟练掌握食品安全管理制度要求和操作规范,全面提升企业安全管理水平。
|
声明:本网刊登的文章以信息传播为目的,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文章内容仅供参考,并不构成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如果转载文章涉嫌侵犯您的合法权益,或者转载出处出现错误,请及时联系进行删除,电话:13520072067。本网原创文章,转载请注明出处及作者。感谢您的支持和理解!
|
文章来源:甘肃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文章编辑:一米优讯 |
【进入社区】【进入专栏】【推荐朋友】【收藏此页】【打印此文】【关闭窗口】 |
|
发表评论 (当前没有登录 [点击登录]) |
|
信息发布注意事项: 为维护网上公共秩序和社会稳定,请您自觉遵守以下条款: 一、不得利用本站危害国家安全、泄露国家秘密,不得侵犯国家社会集体的和公民的合法权益,不得利用本站制作、复制和传播下列信息:[查看详细]
(一)煽动抗拒、破坏宪法和法律、行政法规实施的; (二)煽动颠覆国家政权,推翻社会主义制度的; (三)煽动分裂国家、破坏国家统一的; (四)煽动民族仇恨、民族歧视,破坏民族团结的; (五)捏造或者歪曲事实,散布谣言,扰乱社会秩序的; (六)宣扬封建迷信、淫秽、色情、赌博、暴力、凶杀、恐怖、教唆犯罪的; (七)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的,或者进行其他恶意攻击的; (八)损害国家机关信誉的; (九)其他违反宪法和法律行政法规的; (十)进行商业广告行为的。
二、互相尊重,对自己的言论和行为负责。 三、本网站不允许发布以下信息,网站编辑有权直接删除:[查看详细]
(一)、重复(恶意灌水)发布的信息; (二)、在本栏目内发布例如供求信息、代理招商、会展、求职招聘等含有广告宣传性质、不符合网站栏目的信息内容; (三)、与本网站主体定位不相关的信息等等。
四、本网站有权删除或锁定违反以上条款的会员账号以及该账号发布的所有信息。对情节恶劣的,本网将向相关机构举报及追究其法律责任! 五、对于违反上述条款的,本网将对该会员账号永久封禁。由此给该会员带来的损失由其全部承担!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