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节后迎传统消费淡季,猪价惯性下降(10月2日-10月8日)
现代畜牧网 http://www.cvonet.com 2023/10/13 6:45:44 关注:362 评论: 我要投稿
|
|
第40周(10月2日-10月8日),本周生猪价格惯性下行;猪肉价格小幅回落。据对全省26个集贸市场价格定点监测,第40周全省肥猪出栏均价为16.03元/公斤,同比降低37.48%,环比降低2.02%。猪肉价格小幅回落,本周猪肉均价为26.93元/公斤,同比降低33.93%,环比回落2.53%。
第40周,仔猪价格连续6周下跌,再创年内新低。本周我省仔猪销售均价为26.23元/公斤,同比降低41.70%,环比回落5.31%。目前,规模场7公斤体重的仔猪售价150-180元,头均亏损接近200元/头;15公斤体重的仔猪价格和50公斤体重的二元母猪价格分别为296元/头和1566元/头(上周分别为308和1571元/头),15公斤体重仔猪行业生产平均成本约450元/头,仔猪销售陷入亏损;50公斤体重二元母猪行业生产平均成本约为1200元/头,当前外售母猪仍可稍有盈利。
仔猪价格下跌原因主要是季节性淡季叠加疫病扰动。一是肥猪价格不旺。9月以来,生猪价格在16-17元/公斤左右震荡,行业对后市猪价并不乐观。二是前期亏损带来的现金流压力,猪场经营困难,缩小规模;加之近期南方处于雨水较多的季节,导致近期南方疫病传播较为严重,进而导致部分母猪场存在抛售仔猪压力,而养殖端由于散户退出、叠加对猪病防范的担忧,补栏积极性差。三是季节性因素,当前补栏的仔猪对应出栏时间在春节后,每年9-11月仔猪大概率跌价。以上综合因素,造成仔猪价格持续下跌,后市母猪养殖场无法通过出售仔猪来获取利润,下一阶段或将加大能繁母猪产能去化,长期利好猪价。
肥猪价格回落,猪粮比价走低,生猪养殖再陷入亏损。本周我省猪粮比价为5.42:1,同比降低39.78%,环比回落0.91%。从全行业平均养殖利润来看,第40周自繁自养生猪养殖亏损约为50元/头,外购仔猪养殖亏损约为100元/头,亏损幅度加大。从全国层面看,全国猪粮比价连续3周处于5:1—6:1之间,猪粮比价触发过度下跌二级预警,后续关注国家政策变化。
双节后,供需进入短时休整阶段,本周猪价呈现下行趋势。需求端,节后需求回落,伴随节假日备货期结束,消费较前期有所下降。据省畜牧局监测的17个交易量监测县数据显示,本周猪肉交易量环比降低2.16%;13家生猪屠宰企业库存环比增加12.09%。供给端,假期结束养殖企业恢复正常出栏节奏,按照能繁母猪产能供给对应关系,2023年3-10月生猪供给呈现持续增加态势,11月前后转为环比下降趋势,当前生猪出栏对应前期能繁母猪产能环比增加区间,阶段性供强需弱施压猪价。
后市来看,国庆节后消费惯性下降,猪价短期偏弱运行的可能性比较大。双节后的市场可分两个阶段:一是10月猪肉消费环比略有下滑,同时生猪供应环比将继续增加,市场货源宽松程度或大于9月,猪价面临一定压力,但需关注随着近期生猪价格如果跌破16元/公斤,养殖端低价惜售情绪变化和若价格调整充分则有二次育肥群体入场“抄底“,有望支撑价格底部;二是11月开始,随着气温的下降以及生猪出栏数量的减少——从能繁母猪存栏量变动数据来看,11-12月生猪供应开始环比下降——供求基本面好转,加之随着天气的转冷,腌腊等季节性消费增长预期仍存,叠加元旦春节消费提振,猪价有望再度回升,11-12月有望达到四季度高点。具体行情,仍需密切关注需求端催化、出栏体重变化和二次育肥情绪变动等市场扰动因素。
建议养殖场户切实做好猪场生物安全防护,合理安排生产经营,及时关注养殖端补栏出栏节奏、终端消费情况,顺时顺势出栏肥猪,避免赌博行情造成损失。
|
声明:本网刊登的文章以信息传播为目的,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文章内容仅供参考,并不构成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如果转载文章涉嫌侵犯您的合法权益,或者转载出处出现错误,请及时联系进行删除,电话:13520072067。本网原创文章,转载请注明出处及作者。感谢您的支持和理解!
|
文章编辑:一米优讯 |
【进入社区】【进入专栏】【推荐朋友】【收藏此页】【大 中 小】【打印此文】【关闭窗口】 |
|
发表评论 (当前没有登录 [点击登录]) |
|
信息发布注意事项: 为维护网上公共秩序和社会稳定,请您自觉遵守以下条款: 一、不得利用本站危害国家安全、泄露国家秘密,不得侵犯国家社会集体的和公民的合法权益,不得利用本站制作、复制和传播下列信息:[查看详细]
(一)煽动抗拒、破坏宪法和法律、行政法规实施的; (二)煽动颠覆国家政权,推翻社会主义制度的; (三)煽动分裂国家、破坏国家统一的; (四)煽动民族仇恨、民族歧视,破坏民族团结的; (五)捏造或者歪曲事实,散布谣言,扰乱社会秩序的; (六)宣扬封建迷信、淫秽、色情、赌博、暴力、凶杀、恐怖、教唆犯罪的; (七)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的,或者进行其他恶意攻击的; (八)损害国家机关信誉的; (九)其他违反宪法和法律行政法规的; (十)进行商业广告行为的。
二、互相尊重,对自己的言论和行为负责。 三、本网站不允许发布以下信息,网站编辑有权直接删除:[查看详细]
(一)、重复(恶意灌水)发布的信息; (二)、在本栏目内发布例如供求信息、代理招商、会展、求职招聘等含有广告宣传性质、不符合网站栏目的信息内容; (三)、与本网站主体定位不相关的信息等等。
四、本网站有权删除或锁定违反以上条款的会员账号以及该账号发布的所有信息。对情节恶劣的,本网将向相关机构举报及追究其法律责任! 五、对于违反上述条款的,本网将对该会员账号永久封禁。由此给该会员带来的损失由其全部承担! |
|
|
声明:本网刊登的文章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文章内容仅供参考,并不构成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如果转载文章涉嫌侵犯您的著作权,或者转载出处出现错误,请及时联系文章编辑进行修正,电话:010-65283357。本网原创文章,转载请注明出处及作者。感谢您的支持和理解!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