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自治区农业农村厅 自治区财政厅关于调整动物疫病防控支持政策的通知》(桂农厅发〔2021〕59号)《自治区农业农村厅办公室关于印发2025年自治区农业专项转移支付资金(动物疫病防控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桂农厅办发〔2025〕3号)精神,我局拟对2024年养殖环节病死猪无害化处理实施者给予补助,按实际下达经费情况分批发放,现对第二批补助清单予以公示(详见附件)。公示期7天,如对公示内容有异议,请于2025年9月23日前反馈至钦南区农业农村局。联系人:敖其彬; 联系电话:0777—2821922。
附件:钦南区2024年1-12月养殖环节病死猪无害化处理补助公示(第二批)
钦州市钦南区农业农村局
2025年9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