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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复|关于治理恶意投诉、举报、索赔,优化营商环境的建议
现代畜牧网 http://www.cvonet.com 2025/11/12 18:21:54 关注:58 评论: 我要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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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乌鲁木齐市政协第十四届委员会第四次会议第114号提案的答复函
陈平、孙斌、朱冉、付丕秀委员:
您们在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乌鲁木齐市第十四届委员会第四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治理恶意投诉、举报、索赔,优化营商环境的建议”提案,我单位已收悉。感谢您对我市营商环境工作的关心和支持,经我局认真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一、主要工作情况
(一)优化消费投诉举报处置机制。按照自治区《关于依法处置市场监管领域职业索赔投诉举报行为维护营商环境的指导意见》要求,我局针对12315热线、12345热线反馈的市场监管领域投诉举报,坚持审慎原则,从投诉举报是否以此牟利为目的、是否超出合理生活消费需要、是否恶意浪费行政和司法资源、是否遵循公序良俗等方面,进行综合考量、界定,确定为恶意投诉、举报、索赔的,确保“第一时间分流,第一时间处理,第一时间回复”,从工作程序上避免失误,让恶意投诉、举报、索赔合法合规解决。
(二)健全上下联动工作机制。为维护公平有序的市场竞争环境和正常畅通的消费维权渠道,进一步优化我市营商环境,我局严格按照自治区《关于依法处置市场监管领域职业索赔投诉举报行为维护营商环境的指导意见》要求,推动与公安、法院、检察院、信访等部门的沟通协作,针对治理恶意投诉、举报、索赔等问题,明确各自职责,形成工作合力,规范市场监管部门投诉举报处置工作,遏制恶意举报敲诈勒索行为,让有效投诉举报有序运转,维护正常的市场秩序。
(三)规范经营主体行为,提升防范维权意识。一是督促经营主体加强内部管理,对投诉、举报、索赔问题较为集中的行业经营者开展监督检查和约谈引导,及时指导整改问题隐患,提升质量管控和标准执行水平,避免在食品安全、标签标注、广告宣传等方面产生违法违规行为,造成恶意投诉、举报、索赔。二是引导经营者积极防范应对职业索赔事件,涉及合法合规诉求的,协调双方调解;涉嫌敲诈勒索、诈骗的,保留证据材料和音视频资料,及时向公安部门通报,切实维护企业合法权益。
二、下一步工作
我局将持续加对恶意投诉、举报、索赔人恶意投诉和举报整治力度,完善投诉举报信息管理系统,强化宣传培训引导,提升经营者诚信自律水平,强化主体责任意识和管理意识,切实营造良好的营商环境。
对以上答复,如有意见,请及时告诉我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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