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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答复|加大力度打击职业打假人非法行为的建议


现代畜牧网 http://www.cvonet.com 2025/12/10 17:55:43 关注:58 评论: 我要投稿

  甘肃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关于对甘肃省十四届人大第三次会议
  第 645 号建议的答复
  尊敬的施孝昌代表:
  衷心感谢您对甘肃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工作的关心与支持!接到您在甘肃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上提出的《加大力度打击职业打假人非法行为的建议》《(第 645号建议)后,我局高度重视,组织召开专题会议研究部署,对当前职业打假乱象进行深入调研及分析,制定出台工作方案,现将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一、重拳联合规制牟利性职业打假行为
  鉴于牟利性职业索赔现状和监管困境,借鉴您的提案建议,我局联合省级相关部门重拳打击并规制牟利性职业投诉举报行为。2025 年 5 月 27 日,联合省法院、省检察院、省公安厅、省司法厅、省信访局、省大数据中心、省药监局等八家单位印发了《依法规制市场监管领域牟利性职业投诉举报行为指导意见》(甘市监发〔2025〕136 号)。《指导意见》旨在切实规制职业打假乱象,为基层处置“职业打假”提供依据,建立健全工作体系,统一司法、执法、信访等部门认识和工作思路,明确部门职责,建立健全机制和组织保障,依法严厉打击利用投诉举报非法牟利的违法犯罪行为。
  二、明确牟利性职业投诉举报行为应对处置
  《指导意见》中明确将二十余种投诉举报情形界定为牟利性职业投诉举报或恶意投诉举报行为。一是审慎受理投诉举报。经研判属于牟利性职业投诉举报的,不予受理。二是依法查处举报事项。严格贯彻落实柔性执法政策,落实国家总局首违不罚、轻微免罚清单和省局“两轻一免”清单。三是严格落实举报奖励。对于牟利性职业投诉举报,非重大违法行为原则上不予奖励,特别是对职业打假领域常见的管理制度、标签标识、宣传说明等瑕疵举报不予奖励。四是依法处置违法犯罪行为。对发现恶意投诉举报的,依法移送公安机关严厉打击,对采取造假、胁迫、暴力等不正当手段的恶意举报、明显超出消费需要之外购买及瑕疵举报的,均不适用惩罚性赔偿。
  三、建立牟利性职业打假联合规制工作机制
  一是成立部门联合规制工作小组。由省市场监管局、省法院、省检察院、省公安厅、省司法厅、省信访局等八家单位联合成立省依法规制工作小组,省市场监管局主要负责人担任组长。二是建立投诉举报黑名单和异常名录。异常名录信息内容主要包括:恶意投诉举报人姓名、身份证号、联系电话、联系地址、投诉举报数量、申请政府信息公开数量、复议或者诉讼数量、向纪检监察部门举报数量、主要反映问题、涉及领域或商品服务类别等内容。三是建立处置容错机制。对牟利性职业投诉举报被纠错案件原则上不纳入法治建设考核和群众满意度测评,鼓励基层市场监管部门积极履职,勇于担当作为。四是建立经营者应对专项培训机制。强化对被投诉举报经营者的监督指导和专项培训,积极开展约谈等行政指导,督促生产经营者加强内部管理,提升知法守法意识和水平。
  感谢您对市场监管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我们将持续强化责任担当,持续优化良好的市场消费环境。欢迎您继续监督并提出宝贵意见。
  联系人:方 晨 0931-8533167、13919499990
  甘肃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 年 8 月 1 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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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来源:甘肃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文章编辑:一米优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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