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网民反映“爆炒羊羔肉”掺杂“鸡肉”调查处置情况通报(二)
现代畜牧网 http://www.cvonet.com 2024/5/20 18:12:19 关注:457 评论: 我要投稿
|
|
经查,吴忠国强手抓羊肉馆(食府路店)于2024年5月9日晚在加工制作一份“辣爆羊羔肉”前,未对食品原料“羊羔肉”进行检查,致使加工后的“辣爆羊羔肉”混有“鸡肉”,该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六)项、第五十五条第二款之规定。鉴于该店在事发后全额退还消费者就餐费,及时向社会及消费者公开致歉,并与消费者达成和解协议,主动消除危害后果,属于首次违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二条“应当从轻或减轻行政处罚”相关规定,参照《宁夏回族自治区市场监管部门行政处罚裁量权适用规则》第九条之规定,我局责令该店改正违法行为,下发行政处罚告知书,拟对该店处以1万元的罚款。
针对该店以上问题,我局将举一反三,进一步加强餐饮行业行为监管,依法依规处理投诉举报,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吴忠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利通区分局
2024年5月18日
|
声明:本网刊登的文章以信息传播为目的,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文章内容仅供参考,并不构成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如果转载文章涉嫌侵犯您的合法权益,或者转载出处出现错误,请及时联系进行删除,电话:13520072067。本网原创文章,转载请注明出处及作者。感谢您的支持和理解!
|
文章来源:吴忠市利通区市场监管分局微信号 文章编辑:一米优讯 |
【进入社区】【进入专栏】【推荐朋友】【收藏此页】【打印此文】【关闭窗口】 |
|
发表评论 (当前没有登录 [点击登录]) |
|
信息发布注意事项: 为维护网上公共秩序和社会稳定,请您自觉遵守以下条款: 一、不得利用本站危害国家安全、泄露国家秘密,不得侵犯国家社会集体的和公民的合法权益,不得利用本站制作、复制和传播下列信息:[查看详细]
(一)煽动抗拒、破坏宪法和法律、行政法规实施的; (二)煽动颠覆国家政权,推翻社会主义制度的; (三)煽动分裂国家、破坏国家统一的; (四)煽动民族仇恨、民族歧视,破坏民族团结的; (五)捏造或者歪曲事实,散布谣言,扰乱社会秩序的; (六)宣扬封建迷信、淫秽、色情、赌博、暴力、凶杀、恐怖、教唆犯罪的; (七)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的,或者进行其他恶意攻击的; (八)损害国家机关信誉的; (九)其他违反宪法和法律行政法规的; (十)进行商业广告行为的。
二、互相尊重,对自己的言论和行为负责。 三、本网站不允许发布以下信息,网站编辑有权直接删除:[查看详细]
(一)、重复(恶意灌水)发布的信息; (二)、在本栏目内发布例如供求信息、代理招商、会展、求职招聘等含有广告宣传性质、不符合网站栏目的信息内容; (三)、与本网站主体定位不相关的信息等等。
四、本网站有权删除或锁定违反以上条款的会员账号以及该账号发布的所有信息。对情节恶劣的,本网将向相关机构举报及追究其法律责任! 五、对于违反上述条款的,本网将对该会员账号永久封禁。由此给该会员带来的损失由其全部承担!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