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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口龙华某肉丸加工店未经备案从事食品小作坊生产经营案
现代畜牧网 http://www.cvonet.com 2025/11/27 10:12:52 关注:145 评论: 我要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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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7月24日,海口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龙华分局在检查中发现,海口龙华某肉丸加工店从事肉丸(肉制品)加工生产,未办理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备案。该店2024年 11月取得营业执照后,为顾客加工肉丸,有固定场地、从业人员少、规模小,符合肉制品小作坊界定。
上述未经备案经营的行为,违反了《海南省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监督管理办法》第四条第一款的规定。依据《海南省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监督管理办法》第二十一条的规定,海口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龙华分局对该店作出警告、罚款500元的行政处罚。
案例警示
肉制品小作坊作为产业链重要环节,其资质合规性是保障产品质量的前提。《海南省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监督管理办法》明确要求小作坊“先备案、后经营”,既是通过备案规范加工流程,从源头防范肉制品掺杂掺假等风险,也是整治制售假劣肉制品专项行动中 “抓小抓早、防微杜渐” 的关键举措。本案中,涉案经营者虽已办理营业执照,但未按规定完成备案,即便当前未发现产品质量问题,其“无备案经营” 的行为已违反法规的要求,需承担相应法律责任。(2025年海口市制售假劣肉制品专项整治典型案例(第一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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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章来源:海口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微信号 文章编辑:一米优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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