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民专业合作组织新进展和新趋势
现代畜牧网 http://www.cvonet.com 2024/11/11 14:35:52 关注:503 评论: 我要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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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有条件的益贫性
政府在推动脱贫攻坚的过程中,积极利用合作社作为政策载体帮助农民增收减贫。一方面,通过实施财政支持、税收优惠、金融科技人才扶持及产业政策等,推动农业机械化发展、农业适度规模经营、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和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以实现农业农村农民共同发展的目标。例如,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国务院以前所未有的力度推进脱贫攻坚,一些贫困县要求每个村都成立农民合作社,以适应资源变资产、资金变股金、农民变股民的 “三变” 要求。村党支部利用村集体的资产、资源、资金,同时吸收部分(全部)村民以土地等资源、资金入股,推动组建农民合作社,将 “农村集体经济组织” 作为成员,村党组织书记或委员通过法定程序担任理事长。
然而,合作社在发挥益贫作用的过程中存在一些问题。成员异质性高的合作社,会偏离 “弱者的联合” 并存在 “精英捕获” 的可能性。同时,大量存在的 “空壳社”“假合作社” 阻碍了合作社扶贫作用的发挥,浪费了宝贵的扶贫资源和减贫机会。总体上看,合作社对农民增收减贫具有促进作用,但对于作用的异质性仍有争议,呈现合作社有条件的益贫性这一特点。
(二)规范化治理补位
党的十八大以来,政府高度重视合作社的规范化发展问题。2013 年,经国务院批准,农业农村部牵头建立全国农民合作社发展部际联席会议制度,审议了《国家农民合作社示范社评定及监测暂行办法(讨论稿)》。此后,农业农村部在 2014 年、2016 年、2018 年、2020 年和 2022 年分别组织了 5 批国家级示范社评选。国家级示范社评选标准相当严格,提出了 “成员出资 100 万元以上、经营收入东部地区 400 万元以上……” 等一系列具体评选标准,为全国各地农民合作社的规范化和高质量发展提供了示范带头作用。
2018 年 8 月,农业农村部启动了全国农民专业合作社质量提升整县推进试点工作;2021 年,农业农村部办公厅发布《关于开展 2021 年农民合作社质量提升整县推进试点工作的通知》,进一步以县为单位探索提升农民合作社发展质量和规范化水平的路径方法。2019 年 2 月 19 日,中央农办、农业农村部等 11 部门联合发布了《开展农民专业合作社 “空壳社” 专项清理工作方案》,以加强农民合作社规范管理、提升发展质量为目的,对无农民成员实际参与、无实质性生产经营活动、因经营不善停止运行、涉嫌以合作社名义骗取套取国家财政奖补和项目扶持资金、群众举报的违法违规线索、从事非法金融活动的 6 类农民合作社进行清理整顿。给予农民合作社资金扶持的规模也从 2019 年开始呈逐年下降的趋势,在随后的三年中分别下降 3.69%、9.57% 和 4.77%。这一系列改革举措表明,政府部门逐步探索和完善了各类规范化发展规章制度。
(三)现代化农业主力军
进入新时代,农业现代化建设和新型农业经营体系建设成为农业产业领域的重要任务。党的十八大明确提出,要坚持走农业现代化道路,要发展多种形式规模经营,构建集约化、专业化、组织化、社会化相结合的新型农业经营体系。农民合作社成为推动土地适度规模经营、农业社会化服务和农业现代化技术的载体。
例如,吉林省支持合作社开展农业生产托管,为小农户和家庭农场提供农业生产性服务。其中,农安县、磐石市、东丰县、宁江区和敦化市 5 个试点单位开展产加销一体化服务的合作社 6946 家,开展加工服务的合作社 487 家;开展农业社会化服务的合作社 1210 家,从业人员 13087 人,服务小农户 86617 户。陕西省横山区韩岔吴兴窑小杂粮专业合作社在榆林市天顺昌商贸有限公司持股 8%,合作社专注杂粮种植,公司主营杂粮深加工、精包装及销售,实现合作社年产值增加 200 万元,成员户均年增收 3000 元。这些合作社在推动农业现代化建设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为农业新质生产力的构建积蓄了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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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作者:豆包 文章编辑:一米优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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