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发展现状
现代畜牧网 http://www.cvonet.com 2024/11/11 14:36:18 关注:963 评论: 我要投稿
|
|
(一)区域发展不平衡
在部分地区,农民专业合作组织的发展呈现出明显的区域差异。以大连、沈阳等地为例,虽然在全省范围内走在前列,但内部各区之间也存在不平衡的情况。一些经济较为发达的区域,农民专业合作组织数量较多、规模较大、发展较为成熟,能够充分发挥组织优势,为农民提供全方位的服务。然而,在一些相对落后的区域,农民专业合作组织的发展则较为缓慢,数量少且规模小,服务功能也相对较弱。这种区域发展不平衡的现象,不仅影响了当地农业的整体发展水平,也不利于农民收入的提高和农村经济的稳定发展。
(二)行业发展单一
目前,多数农民专业合作社主要从事蔬菜种植、信息服务等较为基础的层面,而在农产品深加工方面的投入较少,能够通过深加工提高农产品附加值的合作社更是寥寥无几。据统计,在某地区的农民专业合作社中,从事蔬菜种植的占比达到了 40%,从事信息服务的占比约为 20%,而从事农产品深加工的仅占 10% 左右。这种行业发展单一的现状,使得农民专业合作社的盈利能力有限,难以在市场竞争中占据优势地位。同时,也限制了农民收入的增长空间,不利于农村经济的多元化发展。
(三)运行机制不规范
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在机构制度建设和财务管理方面存在不完善的情况。一方面,部分合作社的机构制度建设不健全,章程制定不标准,条款规定不完整、刚性不强、内容不严谨,甚至有的合作社成立之初就没有制定章程。组织机构不健全,理事会和监事会等机构设置不完善,即使设立了也没有真正发挥作用。另一方面,财务管理不规范,很多合作社没有建立科学的会计制度和内部控制机制,容易出现经济问题和风险。此外,还存在一股独大的问题,部分合作社被少数人实际控制,决策缺乏科学化、民主化,致使合作社组织的凝聚力不强,功能也没有得到充分发挥。
(四)资金匮乏
农村金融供给滞后,资金成为制约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发展的瓶颈。目前,农村资金的供给主要是农业银行、农业发展银行和农村信用社。但由于政策限定和机制转变等原因,农业发展银行作为政策性金融机构目前只负责粮棉油的购销贷款,合作社从其获得贷款的可能性极小。农业银行也因机制的转变压缩农村的分支机构。在农村金融市场上,农村信用社虽然是农村资金供给主体,但资金易流向经济发达地区,导致大量资金外流。此外,全国邮政储蓄规模不断扩大,也加剧了农村资金的外流。同时,惠民财政资金在使用过程中也存在违规现象,一些合作社为了套取国家项目资金而成立,没有真正将资金用于合作社的发展和农民的增收。
(五)人才匮乏
懂技术、善经营、会管理的优秀带头人和积极参与的农民社员少。一方面,由于城镇化发展,农村青壮年大部分向城市转移,在农村懂技术、会管理、市场开拓能力强的经营管理人才缺乏。合作社整体队伍还是以老年人为主,整体文化水平偏低,缺乏农业系统知识,难以适应社会化大生产的需要。另一方面,一些农民对合作社的认识不足,参与积极性不高,导致合作社缺乏积极参与的农民社员。据调查,在某地区的农民专业合作社中,懂技术、善经营、会管理的优秀带头人占比不到 10%,积极参与的农民社员占比也仅为 30% 左右。
(六)认识不足
管理部门和农民对农民专业合作组织的重要性认识不足,优惠扶持政策难以落实,指导管理体制未形成合力。一些基层干部在观念上没有对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形成正确认识,对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的重要性、必要性缺乏足够的了解,认为农民专业合作组织是农民的事儿,应该由农民 “自我发展、自我管理、自我监督”,由农民自己来管。农民由于文化水平受限,对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基本含义和概念认识不清,对合作组织的性质、地位、作用尚不清楚,认为有钱挣就行,发展具有一定的盲目性。同时,各管理部门之间缺乏有效的沟通协调机制,优惠扶持政策难以落实到位,指导管理体制未形成合力,影响了农民专业合作组织的健康发展。
|
声明:本网刊登的文章以信息传播为目的,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文章内容仅供参考,并不构成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如果转载文章涉嫌侵犯您的合法权益,或者转载出处出现错误,请及时联系进行删除,电话:13520072067。本网原创文章,转载请注明出处及作者。感谢您的支持和理解!
|
文章作者:豆包 文章编辑:一米优讯 |
【进入社区】【进入专栏】【推荐朋友】【收藏此页】【大 中 小】【打印此文】【关闭窗口】 |
|
发表评论 (当前没有登录 [点击登录]) |
|
信息发布注意事项: 为维护网上公共秩序和社会稳定,请您自觉遵守以下条款: 一、不得利用本站危害国家安全、泄露国家秘密,不得侵犯国家社会集体的和公民的合法权益,不得利用本站制作、复制和传播下列信息:[查看详细]
(一)煽动抗拒、破坏宪法和法律、行政法规实施的; (二)煽动颠覆国家政权,推翻社会主义制度的; (三)煽动分裂国家、破坏国家统一的; (四)煽动民族仇恨、民族歧视,破坏民族团结的; (五)捏造或者歪曲事实,散布谣言,扰乱社会秩序的; (六)宣扬封建迷信、淫秽、色情、赌博、暴力、凶杀、恐怖、教唆犯罪的; (七)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的,或者进行其他恶意攻击的; (八)损害国家机关信誉的; (九)其他违反宪法和法律行政法规的; (十)进行商业广告行为的。
二、互相尊重,对自己的言论和行为负责。 三、本网站不允许发布以下信息,网站编辑有权直接删除:[查看详细]
(一)、重复(恶意灌水)发布的信息; (二)、在本栏目内发布例如供求信息、代理招商、会展、求职招聘等含有广告宣传性质、不符合网站栏目的信息内容; (三)、与本网站主体定位不相关的信息等等。
四、本网站有权删除或锁定违反以上条款的会员账号以及该账号发布的所有信息。对情节恶劣的,本网将向相关机构举报及追究其法律责任! 五、对于违反上述条款的,本网将对该会员账号永久封禁。由此给该会员带来的损失由其全部承担! |
|
|
声明:本网刊登的文章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文章内容仅供参考,并不构成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如果转载文章涉嫌侵犯您的著作权,或者转载出处出现错误,请及时联系文章编辑进行修正,电话:010-65283357。本网原创文章,转载请注明出处及作者。感谢您的支持和理解!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