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峄城“三聚焦”夯实基层动物防疫体系建设
现代畜牧网 http://www.cvonet.com 2024/12/8 20:28:23 关注:113 评论: 我要投稿
|
|
近年来,山东省枣庄市峄城区持续深化动物疫病防控体系建设,不断筑牢保障全区畜产品质量及公共卫生安全防线,夯实畜牧业高质量发展根基。
一、聚焦责任落实,着力构建精细精密的防控机制。在基础保障上,将基层动物疫病防控体系建设工作纳入区委、区政府重要会议议题,从人财物多层面加大支持力度,高位统筹推进区、镇、村三级联动实施;将动物疫病防控体系建设资金纳入区级财政预算,确保每年定向拨付经费不低于200万元;将峄城区畜牧渔业事业发展中心实施参公管理,强化行政管理职能定位。同时,将峄城区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升格为正科级事业单位,增加编制和人员力量配备,优化提升专业职能。在职责划定上,将动物免疫、检疫、监测等防疫职责落到具体部门和机构,区畜牧渔业事业发展中心牵头负责本行政区域的动物防疫工作和动物卫生及其监督管理等活动。区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负责动物、动物产品的检疫工作,承担动物疫病的监测、检测、诊断、流行病学调查、疫情报告以及其他预防、控制等技术工作;承担动物疫病净化、消灭的技术工作。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的动物防疫管理机构根据辖区实际,依法组织做好饲养动物的免疫和流浪犬、猫的防疫管理工作。在人员配备上,综合考虑饲养动物数量、管理服务企业和个人数量、防疫工作难度等实际情况,推动工作力量下沉,为每个基层站配备在编人员2至3名,落实每月260元和450元畜牧兽医医疗卫生津贴,确保人员充实、保障到位。以镇街为基础,将全区划分为7大网格,建立35个小网格,每个小网格落实1名村级防疫员,负责辖区内动物防疫、动物协检、畜禽保险、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等工作,实现了防检结合、重心下移、关口前移。
二、聚焦形成合力,着力打造高质高效的工作格局。在“联”上下功夫,建立联席会议制度,定期召开畜牧渔业、农业农村、市场监管、公安、卫生健康和镇(街)主要负责人联席工作会议,通报全区动物疫病防控、动物检疫和畜产品质量安全执法监督情况和存在问题隐患,确保动物防疫工作步调一致;明确动物疫病防控、人畜共患病防控和动物卫生监管工作重点和方向,确保人兽共患病疫情等信息共享和措施联动,从而构建了“纵向到底、横向到边、同频共振、同向共进”的工作格局,形成了全区动物防疫工作“一盘棋”的良好局面。在“防”上出实招,加强动物疫病监测排查,全面实施动物检疫合格证明、肉品品质检验合格证无纸化出证,杜绝辖区内发生重大动物疫情。今年以来,全区共产地检疫畜类9.09万头(只)、禽类1569.4万羽,屠宰检疫畜类3.98万头(只),全部做到了应检尽检。同时,与人保财险、人寿财险签订生猪保险协议,帮助养殖业主有效防范养殖风险;与枣庄良辰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签订无害化处理协议,实现病死畜禽保险理赔与无害化处理同步进行。今年以来,全区累计为5.53万头生猪办理保险,累计理赔养殖户30.1万元,无害化处理病死猪3000余头,有力保障了公共卫生安全。在“督”上见成效,发挥牵头协调作用,定期与相关职能部门联动开展“瘦肉精”专项整治、人畜共患病防控、私屠滥宰专项整治等行动。聚焦重点环节抓检疫,规范开展产地检疫、屠宰检疫,指导养殖主体、经营者、屠宰企业做好动物检疫申报、落地报告、动物疫病和有害物质检验等。
三、聚焦有效防控,着力提升扎实务实的专业能力。不断提升“软”实力,制定并实施针对村级防疫员的素质能力提升工程,常态化组织开展专业培训、实操比赛、技能竞赛,强化实战练兵,切实提升业务水平。统筹市、区两级补助经费等资金,及时兑付工资和“五险”并落实政策兜底,连续5年为村级防疫员每人每月增资100元。加大考核奖惩力度,每半年对防疫员开展一次集中考核,对符合考核成绩优秀等情形的人员,每项每月增资100元,对连续3年表现较差的,解除劳务合同,充分调动了工作积极性。持续强化“硬”支撑,实施全域化畜牧兽医站标准化建设,出台《峄城区镇街畜牧兽医站标准化建设方案》,按照“五有五小”标准,全区7个镇(街)均落实了镇(街)畜牧兽医站固定办公场所、应急物资储备库、档案室、疫情值班室,配齐配全所需办公、交通等设施设备和人员,全面提升了镇(街)动物疫病防控能力和服务水平。突出科技赋能防控,投入600万元专项资金,高标准建成国家生物安全二级标准负压兽医实验室。同时对照CNAS-CL01:2018《检测和校准实验室能力认可准则》等标准要求,全面完成了兽医实验室升级改造。今年11月,区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通过国家认可委员会(CNAS)现场评审,成为全国首个通过CNAS认可的县级动物疫病防控工作机构。整合数据资源,实施功能再造,累计投资200万元,建立了“一张网”全覆盖、“一平台”多功能、“一套数”可追溯的“1+7+N”畜牧业大数据支撑体系。目前,平台已录入数据4万余条,将养殖场养殖档案、动物防疫、动物检疫等信息和兽医实验室监测等信息相关联,各项工作环环相扣,政策制定、过程监管、结果验证实现全过程科学监管,实现了数据集成化、管理信息化、服务便捷化。
信息来源:枣庄市峄城区畜牧渔业事业发展中心
|
声明:本网刊登的文章以信息传播为目的,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文章内容仅供参考,并不构成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如果转载文章涉嫌侵犯您的合法权益,或者转载出处出现错误,请及时联系进行删除,电话:13520072067。本网原创文章,转载请注明出处及作者。感谢您的支持和理解!
|
文章来源:枣庄市峄城区畜牧渔业事业发展中心 文章编辑:一米优讯 |
【进入社区】【进入专栏】【推荐朋友】【收藏此页】【大 中 小】【打印此文】【关闭窗口】 |
|
发表评论 (当前没有登录 [点击登录]) |
|
信息发布注意事项: 为维护网上公共秩序和社会稳定,请您自觉遵守以下条款: 一、不得利用本站危害国家安全、泄露国家秘密,不得侵犯国家社会集体的和公民的合法权益,不得利用本站制作、复制和传播下列信息:[查看详细]
(一)煽动抗拒、破坏宪法和法律、行政法规实施的; (二)煽动颠覆国家政权,推翻社会主义制度的; (三)煽动分裂国家、破坏国家统一的; (四)煽动民族仇恨、民族歧视,破坏民族团结的; (五)捏造或者歪曲事实,散布谣言,扰乱社会秩序的; (六)宣扬封建迷信、淫秽、色情、赌博、暴力、凶杀、恐怖、教唆犯罪的; (七)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的,或者进行其他恶意攻击的; (八)损害国家机关信誉的; (九)其他违反宪法和法律行政法规的; (十)进行商业广告行为的。
二、互相尊重,对自己的言论和行为负责。 三、本网站不允许发布以下信息,网站编辑有权直接删除:[查看详细]
(一)、重复(恶意灌水)发布的信息; (二)、在本栏目内发布例如供求信息、代理招商、会展、求职招聘等含有广告宣传性质、不符合网站栏目的信息内容; (三)、与本网站主体定位不相关的信息等等。
四、本网站有权删除或锁定违反以上条款的会员账号以及该账号发布的所有信息。对情节恶劣的,本网将向相关机构举报及追究其法律责任! 五、对于违反上述条款的,本网将对该会员账号永久封禁。由此给该会员带来的损失由其全部承担! |
|
|
声明:本网刊登的文章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文章内容仅供参考,并不构成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如果转载文章涉嫌侵犯您的著作权,或者转载出处出现错误,请及时联系文章编辑进行修正,电话:010-65283357。本网原创文章,转载请注明出处及作者。感谢您的支持和理解!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