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规标准频道
政策法规  行业标准  
当前位置:首页政策法规以案说法 → 文章内容

【案例】鸡产品内外包装钠营养素参考值不一致 委托商被罚


现代畜牧网 http://www.cvonet.com 2025/3/13 7:40:01 关注:2506 评论: 我要投稿

  案件名称:绍兴市悦某餐饮管理有限公司生产销售其他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或者要求的食品案行政处罚决定文书号:绍柯市监处罚[2025]***8号被处罚单位(被处罚人):绍兴市悦某餐饮管理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李某某
  执法部门:绍兴市柯桥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作出行政处罚的日期:2025-03-04
  行政处罚决定书(全文或摘要):
  主要违法事实:经查明,当事人委托某有限公司生产鸡胗串,该鸡胗串有独立包装及纸箱包装,纸箱包装上标示钠营养素参考值为14%,独立包装标示钠营养素参考值为15%,与纸箱包装及检验报告不一致。2024年9月12日,本局执法人员根据投诉举报线索对当事人进行检查,并发现当事人存在上述违法行为,并向当事人送达责令改正通知书要求当事人进行整改。2024年12月5日,本局执法人员根据投诉举报线索对当事人进行执法检查,再次发现当事人未进行改正,仍存在该违法行为。
  行政处罚种类、依据、内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五条第二款“生产经营的食品、食品添加剂的标签、说明书存在瑕疵但不影响食品安全且不会对消费者造成误导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处二千元以下罚款。"之规定,除责令改正外,决定对当事人处罚如下:罚款1000元。
  行政处罚履行方式和期限:当事人自收到行政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按照行政处罚决定书载明的履行方式履行。
  来源:绍兴市柯桥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声明:本网刊登的文章以信息传播为目的,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文章内容仅供参考,并不构成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如果转载文章涉嫌侵犯您的合法权益,或者转载出处出现错误,请及时联系进行删除,电话:13520072067。本网原创文章,转载请注明出处及作者。感谢您的支持和理解!
文章来源:绍兴市柯桥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文章编辑:一米优讯     
进入社区】【进入专栏】【推荐朋友】【收藏此页】【打印此文】【关闭窗口
 相关信息
抢抓“鸡”遇 擦亮“武定壮鸡优品工”劳务品牌2025/9/3 15:42:34
中秋国庆旺季临近,肉鸡市场上演“冰火两重天”:鸡苗饲料齐涨价,利润与风险如何博弈2025/8/31 18:48:27
9月毛鸡价格走势:成本支撑强劲,供需博弈下能否抗跌?2025/8/29 9:13:36
禽肉产业“冰火两重天”:白羽鸡价坐“过山车”,上市企业如何破局低迷?2025/8/29 9:10:44
鸡副冻品单日微涨100-200元/吨!翅中爪类领涨,毛鸡苗价现分化2025/8/29 8:52:42
泰国进口扰动退潮,开学季哪些鸡产品能逆势突围?2025/8/28 8:45:55
 发表评论   (当前没有登录 [点击登录])
  
信息发布注意事项:
  为维护网上公共秩序和社会稳定,请您自觉遵守以下条款:
  一、不得利用本站危害国家安全、泄露国家秘密,不得侵犯国家社会集体的和公民的合法权益,不得利用本站制作、复制和传播下列信息:[查看详细]
  二、互相尊重,对自己的言论和行为负责。
  三、本网站不允许发布以下信息,网站编辑有权直接删除:[查看详细]
  四、本网站有权删除或锁定违反以上条款的会员账号以及该账号发布的所有信息。对情节恶劣的,本网将向相关机构举报及追究其法律责任!
  五、对于违反上述条款的,本网将对该会员账号永久封禁。由此给该会员带来的损失由其全部承担!

您可能感兴趣的产品更多>>

版权所有 现代畜牧网 Copyright©2000-2025 cvonet.com All Rights Reserved 京ICP备10042659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