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江苏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答复|关于加强对无堂食外卖店食品安全监管的建议
现代畜牧网 http://www.cvonet.com 2025/10/7 20:18:39 关注:129 评论: 我要投稿
|
|
对省十四届人大三次会议第2037号建议的答复
李杰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加强对无堂食外卖店食品安全监管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正如您所指出的,近年来我省网络餐饮行业发展迅猛,但在食品安全方面仍存在着平台及入网经营者主体责任有时落实不到位、有些地方日常监管乏力、长效管理机制未能有效建立等问题。为此,我局始终将网络餐饮作为食品安全监管的重点。今年,更是将“网络餐饮食品安全全链条治理”列为省局重点改革创新项目,通过强化“线上监测、线下核查、精准打击、长效治理”,着力构建全链条监管体系。主要开展了以下工作。
一、进一步压实平台主体责任。围绕网络餐饮食品安全监管,多年来我局坚持及时梳理相关法律法规要求,联合广告、网监、信用等环节多次对电商平台进行行政指导,督促指导网络餐饮平台切实履行入网审核、信息公示、建立食品安全制度等要求,对入网餐饮经营者,特别是对无堂食外卖经营者经营行为和信息公示定期开展抽查和监测,发现问题及时处置、督促整改,并报告属地市场监管部门。2025年4月,我局主要领导主持召开网络交易平台企业座谈会,美团、饿了么、京东等平台及省内一些企业参加了座谈会,会上通报了网络餐饮全链条治理进展情况,并要求网络餐饮平台积极配合,加强管理,突出资质审核,保障配送安全,维护外卖骑手合法权益,大力推行“互联网+明厨亮灶”和食安封签,完善售后服务制度和交易纠纷解决机制,着力形成平台自治与政府监管的良性互动。
二、进一步加强线上监测。为适时掌握网络餐饮相关动态情况,正逐步推进与美团、饿了么、京东等网络餐饮平台打通数据通道,建立数据交换共享机制,通过网络餐饮经营者主体数据实时互联、比对,清理下架不符合许可要求的网络餐饮经营者,实现以大数据为支撑的精准监管、智慧监管。针对网络餐饮平台内存在的无证、假证、“阴阳地址”、“盗证套证”、“幽灵外卖”、超范围经营食品等问题,加强监测,及时发现并处置存在问题的入网餐饮经营者。今年以来,比对出问题网络餐饮经营者74413家,均已发属地核实处理,关停店铺3000多家,立案20余起。
三、进一步强化线下监管。今年以来,加大了线下网络餐饮监管力度。一是研究制定年度检查计划,以城乡接合部、城中村、背街小巷为重点区域,无堂食外卖、连锁餐饮品牌外卖为重点业态开展抽查,抽查比例不低于入网餐饮经营者的30%,省局加强工作督查,每个设区市抽查入网餐饮经营者不低于10家。二是加强对连锁品牌入网餐饮经营者的监管,先后对全省 428家杨铭宇黄焖鸡米饭、2527家蜜雪冰城、752家正新鸡排门店组织开展专项排查。三是开展针对性抽检,以自制小麦粉制品、自制熟肉制品、自制生食性动物水产品、自制果蔬汁及其饮料等为重点品种,逐步实现网络餐饮抽检常态化。四是组织开展明查暗访,省局层面先后6次对无堂食外卖集中区和食品经营集中区明查暗访,就暗访发现的问题督促属地整改,形成闭环管理。五是加大打击力度,针对检查、抽查、投诉举报等过程中发现的违法线索,组织核实、依法查处,曝光典型案例,震慑违法行为。
四、稳步推进信用监管实施。在落实主体责任、加强日常监管的同时,进一步探索利用信用监管实施,提高监管效能。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为载体,依法归集公示全省网络餐饮经营主体的各类行政许可、行政处罚、抽查检查结果等涉企信息,为全省网络餐饮经营主体建立信用信息档案。依托省市场监管信息平台推动全省各级市场监管部门将网络餐饮经营主体信息数据精准顺畅对接,实现市场监管部门和相关行业主管部门之间信息实时传递和交换共享。开发全省统一的风险分类管理平台,逐步实现全省网络餐饮经营主体的信用风险等级自动化、智能化分类,对经营主体实施差异化监管。
五、加强社会共治。开展餐饮“你我同查”、“你点我查”、无堂食外卖“红黑榜”等活动,持续推进“互联网+明厨亮灶”建设,畅通投诉举报渠道,鼓励外卖小哥、社会公众参与监督,对举报属实的给予奖励,激发社会监督积极性。委托第三方对餐饮集中区进行食品安全风险评估,2024年已完成87个集中区评估工作,今年将继续开展60个无堂食外卖集中区评估。普及食品安全知识,提高公众食品安全意识,引导消费者选择信誉好、评价高的餐饮商家,促进餐饮行业健康发展。
下一步,我们将在前期工作基础上,充分吸纳您的建议,继续聚焦网络餐饮突出问题,持续推进网络餐饮食品安全全链条治理,真正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及监管责任,确保网络餐饮食品安全。
江苏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年6月25日
|
|
声明:本网刊登的文章以信息传播为目的,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文章内容仅供参考,并不构成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如果转载文章涉嫌侵犯您的合法权益,或者转载出处出现错误,请及时联系进行删除,电话:13520072067。本网原创文章,转载请注明出处及作者。感谢您的支持和理解!
|
| 文章来源:江苏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文章编辑:一米优讯 |
| 【进入社区】【进入专栏】【推荐朋友】【收藏此页】【打印此文】【关闭窗口】 |
|
|
| 发表评论 (当前没有登录 [点击登录]) |
|
|
信息发布注意事项: 为维护网上公共秩序和社会稳定,请您自觉遵守以下条款: 一、不得利用本站危害国家安全、泄露国家秘密,不得侵犯国家社会集体的和公民的合法权益,不得利用本站制作、复制和传播下列信息:[查看详细]
(一)煽动抗拒、破坏宪法和法律、行政法规实施的; (二)煽动颠覆国家政权,推翻社会主义制度的; (三)煽动分裂国家、破坏国家统一的; (四)煽动民族仇恨、民族歧视,破坏民族团结的; (五)捏造或者歪曲事实,散布谣言,扰乱社会秩序的; (六)宣扬封建迷信、淫秽、色情、赌博、暴力、凶杀、恐怖、教唆犯罪的; (七)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的,或者进行其他恶意攻击的; (八)损害国家机关信誉的; (九)其他违反宪法和法律行政法规的; (十)进行商业广告行为的。
二、互相尊重,对自己的言论和行为负责。 三、本网站不允许发布以下信息,网站编辑有权直接删除:[查看详细]
(一)、重复(恶意灌水)发布的信息; (二)、在本栏目内发布例如供求信息、代理招商、会展、求职招聘等含有广告宣传性质、不符合网站栏目的信息内容; (三)、与本网站主体定位不相关的信息等等。
四、本网站有权删除或锁定违反以上条款的会员账号以及该账号发布的所有信息。对情节恶劣的,本网将向相关机构举报及追究其法律责任! 五、对于违反上述条款的,本网将对该会员账号永久封禁。由此给该会员带来的损失由其全部承担!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