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郑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答复关于加强校园周边食品安全建议的答复
现代畜牧网 http://www.cvonet.com 2025/10/14 12:37:38 关注:84 评论: 我要投稿
|
|
|
关于加强校园周边食品安全建议的答复
对市十六届人大三次会议第B010号建议的回复
尊敬的吴泽强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加强校园周边食品安全的建议”收悉。感谢您对我市校园食品安全的关心,经会同市教育局、市城管局等部门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一、问题现状分析
我们认真研究了您的提案,非常认同您提出的观点和意见。校园周边食品安全尽管治理力度不断加强,但仍然存在食品经营单位管理不规范、流动餐饮摊隐患多、部分家长和学生食品安全意识薄弱等问题,对学生身体健康造成了一定的影响。您提出的3点建议,对推动部门联动、多措并举开展校园及周边食品安全监管,保障师生饮食安全,具有很强的借鉴和参考意义。
二、已开展工作及取得成效
近年来,我市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食品安全“四个最严”要求,以中小学校园食品安全突出问题专项整治为抓手,采取有力措施,持续开展校园食品安全排查治理,及时消除校园食品安全风险隐患,全力守护广大师生“舌尖上的安全”。
(一)抓部署推进,强化组织领导。始终将校园食品安全监管列入监管重点,每年春、秋季开学前,都安排部署专项监督检查,全面排查食品安全隐患。2024年以来,将中小学校园食品安全纳入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集中整治的重要内容,成立领导小组和工作专班,建立了专题会议、定期调度、协调联动等工作机制。
(二)抓监督检查,打击违法行为。全市市场监管系统紧盯学校和企业食品安全主体责任落实、原材料进货查验、加工制作过程、餐用具清洗消毒等关键环节,对学校食堂、校外供餐单位、校园周边食品经营单位开展全面排查。2024年以来,全市共监督检查学校食堂1.8万余家次,承包经营企业2000余家次,校园周边食品经营单位2.8万家次。全市共查处校园食品安全违法案件381件,罚没金额39.9万元,发布了7起校园食品安全典型案例。城市管理执法部门立足城市管理工作职能,不断创新工作举措,在治理上下功夫,探索建立长效机制,持续对学校周边市容环境进行全面排查整治。将学校200米周边列为严管区域,严禁售卖劣质玩具和低端食品等小吃的突店占道经营行为。针对上学、放学等重点时段增加校园周边错时巡查力量和频次,对易反弹问题、较突出的重点学校周边落实专人专责“护学岗”盯守。始终保持高压态势,做好“回头看”工作,坚持以检查促整改、以整改促落实,推进校园周边市容环境秩序规范化、长效化,确保学校的周边环境得到改善和净化。
(三)抓宣传教育,强化安全理念。市场监管部门持续开展“食品安全进校园”活动,通过现场普法、各类媒体曝光典型案例等多种形式,广泛开展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宣传教育。以“豫食考核”“食安学堂”培训考核APP等为抓手,不断增强校园周边食品销售经营者食品安全法律意识和遵法守法的自觉性。2024年以来,共组织食品安全宣传进校园活动70余次,专题培训50余次,发放培训材料8000余份,培训人员10余万人次。教育行政部门坚持课堂主渠道,分学段传授食品安全、营养膳食等相关知识,每学年不少于8课时。持续开展“小手拉大手”活动,营造师生、家长践行合理膳食行动的良好氛围。依托“520学生营养日”“食品安全宣传周教育系统主题活动日”,大力宣传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和科普知识,不断提高学生食品安全与营养健康知识知晓率,增强自我防范能力。城市管理部门送法进校园,护航孩子成长。通过走进校园讲座、黑板报、宣传栏等形式,有针对性地对学生开展法制教育和日常行为规范教育,提高自觉识别、抵制无底线营销食品行为的能力,养成健康的饮食习惯和消费理念。
(四)抓渠道畅通,强化社会共治。畅通信访、微博、市长热线、教育咨询服务平台、“校园餐”突出问题举报电话和邮箱等多种信息渠道。建立校园食品安全和膳食经费管理、家长委员会直送问题渠道和处置反馈、“校园餐”问题举报奖励“三个机制”,广泛收集教育领域意见建议,全市1340所中小学供餐学校已全部建立膳食监督家长委员会。创新推出学校食品安全和膳食经费管理“码上监督”,联合市场监管局,首创“你点我检”活动,面向社会发布,积极接受群众监督和实现社会共治。
三、下一步工作计划
校园及周边食品安全,不仅关系到学校师生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更因为学生这一特殊群体,还影响每一个家庭,甚至关系到社会和谐和稳定。根据您提出的建议,我们下一步将重点加强以下工作。一是进一步抓好专项整治。坚持底线思维和问题导向,对学校食堂、承包经营企业、校外供餐单位、校园周边食品经营单位进行再排查,摸清问题隐患,明确整改时限,严惩违法违规行为。二是进一步加强协调联动。主动与纪检监察、教育、公安、卫健、城管等部门沟通协调,加强工作衔接,形成齐抓共管的良好局面,确保学校周边环境安全、有序、整洁。三是进一步加强宣传教育。持续开展“食品安全进校园”活动,创新宣传形式,制作生动有趣的宣传视频、漫画等,通过新媒体平台广泛传播,提高学生和家长的食品安全意识,共同守护好校园食品安全。最后,再次感谢您的建议和指导,也期待您一如既往地关注和支持我市的食品安全工作。谢谢!
|
|
声明:本网刊登的文章以信息传播为目的,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文章内容仅供参考,并不构成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如果转载文章涉嫌侵犯您的合法权益,或者转载出处出现错误,请及时联系进行删除,电话:13520072067。本网原创文章,转载请注明出处及作者。感谢您的支持和理解!
|
| 文章来源:郑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文章编辑:一米优讯 |
| 【进入社区】【进入专栏】【推荐朋友】【收藏此页】【打印此文】【关闭窗口】 |
|
|
| 发表评论 (当前没有登录 [点击登录]) |
|
|
信息发布注意事项: 为维护网上公共秩序和社会稳定,请您自觉遵守以下条款: 一、不得利用本站危害国家安全、泄露国家秘密,不得侵犯国家社会集体的和公民的合法权益,不得利用本站制作、复制和传播下列信息:[查看详细]
(一)煽动抗拒、破坏宪法和法律、行政法规实施的; (二)煽动颠覆国家政权,推翻社会主义制度的; (三)煽动分裂国家、破坏国家统一的; (四)煽动民族仇恨、民族歧视,破坏民族团结的; (五)捏造或者歪曲事实,散布谣言,扰乱社会秩序的; (六)宣扬封建迷信、淫秽、色情、赌博、暴力、凶杀、恐怖、教唆犯罪的; (七)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的,或者进行其他恶意攻击的; (八)损害国家机关信誉的; (九)其他违反宪法和法律行政法规的; (十)进行商业广告行为的。
二、互相尊重,对自己的言论和行为负责。 三、本网站不允许发布以下信息,网站编辑有权直接删除:[查看详细]
(一)、重复(恶意灌水)发布的信息; (二)、在本栏目内发布例如供求信息、代理招商、会展、求职招聘等含有广告宣传性质、不符合网站栏目的信息内容; (三)、与本网站主体定位不相关的信息等等。
四、本网站有权删除或锁定违反以上条款的会员账号以及该账号发布的所有信息。对情节恶劣的,本网将向相关机构举报及追究其法律责任! 五、对于违反上述条款的,本网将对该会员账号永久封禁。由此给该会员带来的损失由其全部承担!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