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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农业农村厅关于通过生猪屠宰质量管理规范首次检查企业情况的公示(2026年第二批)
根据农业农村部《生猪屠宰质量管理规范》《关于做好〈生猪屠宰质量管理规范〉实施工作的通知》及安徽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印发安徽省生猪屠宰质量管理规范实施方案的通知》等要求,经企业自查申报、县级初审、市级审核并上报,我厅组织专家经现场检查、企业整改落实,评定金寨县南溪畜禽屠宰加工厂符合生猪屠宰GMP要求,现予公示。公示时间为2026年2月25日至3月4日。如有异议,请实名向我厅反映。
联系电话:0551-62643380,传真:0551-62669100;电子邮箱:anhuivet@126.com。
附件:安徽省2026年第二批通过生猪屠宰质量管理规范首次检查企业名单
安徽省农业农村厅
2026年2月24日
附件
安徽省2026年第二批通过生猪屠宰质量管理规范首次检查企业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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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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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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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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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查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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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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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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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寨县南溪畜禽屠宰加工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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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为俊(组长)、刘光林、陈星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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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12月25日-12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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