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兽医药品监察所公布《兽药比对试验要求修订内容征求意见稿》
现代畜牧网 http://www.cvonet.com 2023/6/27 15:30:49 关注:1018 评论: 我要投稿
|
|
为适应行业发展需要,推动兽药高质量发展,中国兽医药品监察所结合我国兽药产业技术和发展现状,就进一步规范兽药比对试验,开展了仿制药制度的全面研究,围绕现行兽药比对试验实施过程中存在的问题,提出《兽药比对试验要求修订内容征求意见稿》(见附件),现予公示,公示截止日期为2023年6月30日,如有异议,须以书面形式反映,并署真实姓名、单位和联系电话。
兽药比对试验要求修订内容征求意见稿
一、“受试品应与参比品最高含量规格实施比对”修订为“受试品应与参比品最高或较高含量规格实施比对,选用较高含量规格实施比对的,其他高含量规格不予批准”。
二、参比品“经中国兽医药品监察所检验”修订为“经省级兽药检验机构检验”。
三、受试品“应为符合兽药国家标准的产品”修订为“应为符合《中国兽药典》要求和企业兽药质量标准的产品”。
四、关于“试验动物的种类要求”,明确为“原则上应为参比品批准使用的靶动物,做什么靶动物批准什么靶动物”,不再要求把各类动物做全。
五、将休药期验证试验要求明确为“按照《兽药残留消除试验指导原则》进行”,不再采用单一时间点法进行。
作者:中国兽医药品监察所
|
声明:本网刊登的文章以信息传播为目的,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文章内容仅供参考,并不构成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如果转载文章涉嫌侵犯您的合法权益,或者转载出处出现错误,请及时联系进行删除,电话:13520072067。本网原创文章,转载请注明出处及作者。感谢您的支持和理解!
|
文章编辑:一米优讯 |
【进入社区】【进入专栏】【推荐朋友】【收藏此页】【大 中 小】【打印此文】【关闭窗口】 |
|
发表评论 (当前没有登录 [点击登录]) |
|
信息发布注意事项: 为维护网上公共秩序和社会稳定,请您自觉遵守以下条款: 一、不得利用本站危害国家安全、泄露国家秘密,不得侵犯国家社会集体的和公民的合法权益,不得利用本站制作、复制和传播下列信息:[查看详细]
(一)煽动抗拒、破坏宪法和法律、行政法规实施的; (二)煽动颠覆国家政权,推翻社会主义制度的; (三)煽动分裂国家、破坏国家统一的; (四)煽动民族仇恨、民族歧视,破坏民族团结的; (五)捏造或者歪曲事实,散布谣言,扰乱社会秩序的; (六)宣扬封建迷信、淫秽、色情、赌博、暴力、凶杀、恐怖、教唆犯罪的; (七)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的,或者进行其他恶意攻击的; (八)损害国家机关信誉的; (九)其他违反宪法和法律行政法规的; (十)进行商业广告行为的。
二、互相尊重,对自己的言论和行为负责。 三、本网站不允许发布以下信息,网站编辑有权直接删除:[查看详细]
(一)、重复(恶意灌水)发布的信息; (二)、在本栏目内发布例如供求信息、代理招商、会展、求职招聘等含有广告宣传性质、不符合网站栏目的信息内容; (三)、与本网站主体定位不相关的信息等等。
四、本网站有权删除或锁定违反以上条款的会员账号以及该账号发布的所有信息。对情节恶劣的,本网将向相关机构举报及追究其法律责任! 五、对于违反上述条款的,本网将对该会员账号永久封禁。由此给该会员带来的损失由其全部承担! |
|
|
声明:本网刊登的文章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文章内容仅供参考,并不构成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如果转载文章涉嫌侵犯您的著作权,或者转载出处出现错误,请及时联系文章编辑进行修正,电话:010-65283357。本网原创文章,转载请注明出处及作者。感谢您的支持和理解!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