养殖管理频道
养殖管理  畜禽资源  免疫防疫  疫病防治  疫病警报  饲料  兽药  
当前位置:首页兽药安全用药 → 文章内容

这个案件揭示: 随意改变兽药使用对象将面临处罚!


现代畜牧网 http://www.cvonet.com 2024/5/31 7:47:00 关注:125 评论: 我要投稿

新希望六和——生物环保饲料
  养殖用药随意改变靶动物,在当今兽医兽药行业是比较普遍的。由于改变了药物适用的靶动物以后,很多人不知道药物在新的靶动物上的药代动力学参数和停药期。这对于药物适用的靶向动物、对于确保药物的安全性和有效性、以及食品安全至关重要。
  通过限定靶向动物,不仅仅可以确保用药的安全性、有效性和食品安全等,而且可以更加精准地治疗动物疾病,降低药物残留,促进养殖业的可持续发展。
  不合规用药,尤其是禽药猪用等畜禽混合用药,不同动物生理结构、代谢途径、药物敏感性等方面存在差异,此行为可能会导致药效不佳,无法及时治愈疾病,延误病情,造成养殖动物死亡。
  不仅如此,药物在不同动物体内可能产生不同的副作用,包括但不限于过敏反应、中毒反应、肝肾损伤等,也可能导致养殖动物健康受损,甚至死亡。
  不论是养鸡场还是养猪场,最终的鸡蛋、鸡肉、猪肉等农产品都要经过检测后端上人们的餐桌,而不合规用药可能导致的药物残留超标,无法顺利通过农产品药残检测,影响养殖户收益,药残过度的农产品对人体健康也存在潜在威胁。
  以案释法——不合规用药
  2021年10月12日,根据《温州市农业综合行政执法队关于开展2021年“绿剑”保安全执法交叉检查的通知》(温农法〔2021〕42号)的要求,泰顺县农业农村局执法人员在某肉鸡养殖场执法检查时,在养殖场的兽药房药架上发现两桶通用名称为延胡索酸泰妙菌素预混剂的兽用药,其中一桶兽药已开封,只剩4包。该产品的使用说明中仅标明猪用,未写禽用。经初步调查,当事人的行为涉嫌农产品生产经营者超范围使用农业投入品。
  农业农村部也多次开展规范畜禽养殖用药专项整治行动,整治违规销售原料药、兽药标签和说明书夸大疗效、兽药使用记录不规范等行为。
  通过强化规范用药宣传教育。以养殖场(户)、乡村兽医等为重点,通过基层喜闻乐见的方式,组织开展规范用药宣传教育,让广大养殖者和兽医技术人员掌握相关知识、理解政策、付诸实践。结合各地养殖实际,成立专家技术服务团,深入畜禽养殖一线,广泛普及安全规范用药技术知识,履行社会责任,引导全行业树立规范用药的良好风尚。
文章来源:兽药药理与处方技术     文章编辑:一米优讯     
进入社区】【进入专栏】【推荐朋友】【收藏此页】【 】【打印此文】【关闭窗口
 相关信息
兽药最新抽检结果:多地检出甲硝唑、多西环素等兽药残留超标!2024/9/7 13:59:23
你要的兽药分类及配伍禁忌搜集齐了2024/9/6 8:57:12
【处方】高效处方中必有增效剂运用2024/9/6 8:55:58
兽药行业内卷加剧下的战略转型与路径探索2024/9/6 8:40:57
兽药产品价格杀到原料成本以内“有没有可能”?2024/9/5 8:58:53
兽药经销商或将遭遇有史以来最为严峻的时刻2024/9/3 10:21:02
 发表评论   (当前没有登录 [点击登录])
  
信息发布注意事项:
  为维护网上公共秩序和社会稳定,请您自觉遵守以下条款:
  一、不得利用本站危害国家安全、泄露国家秘密,不得侵犯国家社会集体的和公民的合法权益,不得利用本站制作、复制和传播下列信息:[查看详细]
  二、互相尊重,对自己的言论和行为负责。
  三、本网站不允许发布以下信息,网站编辑有权直接删除:[查看详细]
  四、本网站有权删除或锁定违反以上条款的会员账号以及该账号发布的所有信息。对情节恶劣的,本网将向相关机构举报及追究其法律责任!
  五、对于违反上述条款的,本网将对该会员账号永久封禁。由此给该会员带来的损失由其全部承担!
声明:本网刊登的文章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文章内容仅供参考,并不构成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如果转载文章涉嫌侵犯您的著作权,或者转载出处出现错误,请及时联系文章编辑进行修正,电话:010-65283357。本网原创文章,转载请注明出处及作者。感谢您的支持和理解!

您可能感兴趣的产品更多>>

版权所有 现代畜牧网 Copyright©2000-2023 cvonet.com All Rights Reserved 京ICP备10042659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