养殖管理频道
养殖管理  畜禽资源  免疫防疫  疫病防治  疫病警报  饲料  兽药  
虚位以待,有意请拨打咨询热线:13520072067
虚位以待,有意请拨打咨询热线:13520072067
虚位以待,有意请拨打咨询热线:13520072067
当前位置:首页饲料饲料资讯 → 文章内容

海关总署关于《进出境饲料和饲料添加剂检验检疫监督管理办法(修订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的通知


现代畜牧网 http://www.cvonet.com 2024/11/22 6:31:59 关注:137 评论: 我要投稿

新希望六和——生物环保饲料

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生物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境动植物检疫法》及其实施条例,规范进出境饲料和饲料添加剂检验检疫工作,海关总署对相关管理办法进行修订,形成《进出境饲料和饲料添加剂检验检疫监督管理办法(修订意见稿)》,现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社会公众可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提出修改意见和建议:

  一、在本页面底部“我要建议”文本框内填写相关意见建议,然后提交。

  二、电子邮件:liujinlong@customs.gov.cn

  三、通信地址:北京市建国门内大街6号 海关总署动植物检疫司,邮政编码为:100730,信封表面请注明“关于《进出境饲料和饲料添加剂检验检疫监督管理办法(修订意见稿)》的建议”。

  意见反馈截止时间为2024年12月18日。

  附件:1.《进出境饲料和饲料添加剂检验检疫监督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

  2.《进出口饲料和饲料添加剂检验检疫监督管理办法》修订说明

  海关总署

  2024年11月15日

声明:本网刊登的文章以信息传播为目的,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文章内容仅供参考,并不构成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如果转载文章涉嫌侵犯您的合法权益,或者转载出处出现错误,请及时联系进行删除,电话:13520072067。本网原创文章,转载请注明出处及作者。感谢您的支持和理解!
文章来源:海关总署     文章编辑:一米优讯     
进入社区】【进入专栏】【推荐朋友】【收藏此页】【 】【打印此文】【关闭窗口
 相关信息
四川省农业农村厅关于依法查处2024年9-12月全省饲料质量安全监督抽检不合格产2024/12/21 14:35:20
四川省农业农村厅关于依法查处2024年全国饲料质量安全监督抽查不合格产品的通知2024/12/21 14:34:18
四川省农业农村厅关于依法查处2024年9-12月全省饲料质量安全监督抽检不合格产2024/12/21 12:35:20
四川省农业农村厅关于依法查处2024年全国饲料质量安全监督抽查不合格产品的通知2024/12/21 12:34:18
2024年11月份山东饲料行业信息2024/12/21 10:48:09
2024年11月全国饲料市场供需及进出口形势报告2024/12/20 21:10:12
 发表评论   (当前没有登录 [点击登录])
  
信息发布注意事项:
  为维护网上公共秩序和社会稳定,请您自觉遵守以下条款:
  一、不得利用本站危害国家安全、泄露国家秘密,不得侵犯国家社会集体的和公民的合法权益,不得利用本站制作、复制和传播下列信息:[查看详细]
  二、互相尊重,对自己的言论和行为负责。
  三、本网站不允许发布以下信息,网站编辑有权直接删除:[查看详细]
  四、本网站有权删除或锁定违反以上条款的会员账号以及该账号发布的所有信息。对情节恶劣的,本网将向相关机构举报及追究其法律责任!
  五、对于违反上述条款的,本网将对该会员账号永久封禁。由此给该会员带来的损失由其全部承担!
声明:本网刊登的文章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文章内容仅供参考,并不构成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如果转载文章涉嫌侵犯您的著作权,或者转载出处出现错误,请及时联系文章编辑进行修正,电话:010-65283357。本网原创文章,转载请注明出处及作者。感谢您的支持和理解!

您可能感兴趣的产品更多>>

版权所有 现代畜牧网 Copyright©2000-2024 cvonet.com All Rights Reserved 京ICP备10042659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