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等六部门关于完善预制菜食品安全监管体系推动产业高质量发展的通知
现代畜牧网 http://www.cvonet.com 2024/5/16 10:04:56 关注:553 评论: 我要投稿
|
|
山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等六部门关于完善预制菜食品安全监管体系推动产业高质量发展的通知
鲁市监食生字〔2024〕88号
各市市场监管局、教育(教体)局、工业和信息化局、农业农村局、商务局、卫生健康委、行政审批服务局:
为贯彻落实市场监管总局等六部委《关于加强预制菜食品安全监管 促进产业高质量发展的通知》(国市监食生发〔2024〕27号),完善预制菜食品安全监管体系,推动全省预制菜产业高质量发展,现就相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推进预制菜标准体系建设
参与和推进预制菜相关食品标准研制。跟踪预制菜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编制进展,指导相关企业、协会、联合会等参与标准的研究制定。立足地方实际,推进食品安全地方标准研制。在守好食品安全底线的基础上,鼓励社会团体、企业依法制定营养品质评价、产品质量等内容的团体标准和企业标准,在营养、口味、品类、便捷、节约等方面实现标准引领、质量升级。
二、完善预制菜食品安全监管体系
(一)加强食品生产许可管理。严格按照国家和省食品生产许可相关规定和文件要求,开展预制菜食品生产许可工作。各市行政审批部门、市场监管部门要结合食品原料、工艺等因素,按照市场监管总局《食品生产许可分类目录》确定的食品类别,对预制菜实施分类许可,严格许可审查和现场核查。
(二)督促加强全链条食品安全风险管控。督促预制菜生产经营企业按照《企业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监督管理规定》要求,配备食品安全管理人员,落实“日管控、周排查、月调度”工作制度,加强进货查验、过程控制、出厂检验、贮存运输、销售使用全链条食品安全风险管控。督促预制菜生产企业依法取得食品生产许可,产品符合国家关于预包装食品法律法规和标准有关要求。
(三)督促生产企业严格产品配方管理。督促预制菜生产企业严格制定产品投料配方,具有明确的食品原料品种、配比,做好产品营养成分验证,如实标注产品配料表,科学合理标注营养标签。监督企业合法合规使用食品添加剂,探索向销售使用环节延伸风险管控,优化食品安全管理,尽可能降低食品添加剂在食品中的使用量。
(四)督促企业落实食品安全标准及标注执行的质量标准。督促预制菜生产经营企业跟踪相关食品安全标准、质量标准的更新变化,及时更新标准文件、健全完善管理制度,及时开展人员培训,加强食品安全和产品质量管控。
(五)加大监督管理力度。加强日常监督检查,重点检查预制菜生产经营企业进货查验、生产过程控制、贮藏运输、销售使用等环节质量安全措施落实情况。组织开展预制菜监督抽检和风险监测,定期开展风险会商,通报问题隐患。对监督检查、抽检监测中发现的问题和风险,责令相关生产经营企业整改到位,形成监管闭环。加大线上线下一体化监管,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产品、虚假标注等违法违规行为。
三、推动预制菜产业高质量发展
(一)严把预制菜源头质量关。强化绿色优质生产基地建设,提高预制菜原料绿色优质生产覆盖率。全面推进食用农产品承诺达标合格证制度,以强化承诺达标合格证的主体责任落实和质量追溯为重点,健全产地准出与市场准入衔接机制,生产端规范生产主体开具承诺达标合格证,市场端督促严格落实进货查验,推动农产品质量安全可追溯管理。
(二)提升原料处理关键设备水平。深入实施县域商业建设行动,利用中央专项资金支持建设改造一批具备农产品分拣、预冷、预加工、包装、配送等功能的农产品商品化处理设施,加快农产品上行,助力预制菜产业高质量发展。
(三)强化预制菜产品创新。引导企业紧密跟踪市场需求,围绕营养搭配科学化和精准化的发展导向,立足肉制品、海洋食品、蔬果加工等产业基础优势,加大新产品研发投入,加快产品更新和品质升级,推出更多适销对路的即热、即烹类预制菜大单品。
(四)强化数字赋能。推动工业互联网、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新一代信息技术及智能设备在全产业链的广泛应用,倡导开展食材可溯源、菜品可定制、配送可监控等服务,加快构建农产品从田间地头到餐桌、从初级产品到终端消费便捷高效、绿色环保、健康安全的无缝对接产业体系。
(五)推进预制菜品牌培育。深入开展增品种、提品质、创品牌“三品”专项行动,推动地方特色食品预制化、工业化发展,促进传统饮食制作技艺与现代食品生产工艺结合,聚力打造一批具有行业引领力的头部企业,支持符合条件的预制食品纳入省特色优质食品目录。支持预制菜品牌申报山东省高端品牌培育企业遴选,指导具有一定基础的预制菜品牌企业完善管理,提升产品核心竞争力,通过品牌、质量、标准等组合拳,甄选打造一批知名度高、竞争力强、顾客满意度高的标杆产品,积极培育“好品山东”品牌。指导预制菜产业联合会开展品牌打造和产品展销等活动,积极组织企业参加食品展会、工信部“三品”成果展等重大活动,全面塑强山东预制菜品牌。
(六)推广餐饮环节使用预制菜明示。行业主管部门、食品安全监管部门强化协作配合,积极推广使用预制菜明示,鼓励知名餐饮品牌示范引领,主动公开使用预制菜加工的菜品名称、预制菜供货商等信息。
山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山东省教育厅
山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山东省农业农村厅山东省商务厅 山东省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4年4月28日
|
声明:本网刊登的文章以信息传播为目的,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文章内容仅供参考,并不构成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如果转载文章涉嫌侵犯您的合法权益,或者转载出处出现错误,请及时联系进行删除,电话:13520072067。本网原创文章,转载请注明出处及作者。感谢您的支持和理解!
|
文章编辑:一米优讯 |
【进入社区】【进入专栏】【推荐朋友】【收藏此页】【大 中 小】【打印此文】【关闭窗口】 |
|
发表评论 (当前没有登录 [点击登录]) |
|
信息发布注意事项: 为维护网上公共秩序和社会稳定,请您自觉遵守以下条款: 一、不得利用本站危害国家安全、泄露国家秘密,不得侵犯国家社会集体的和公民的合法权益,不得利用本站制作、复制和传播下列信息:[查看详细]
(一)煽动抗拒、破坏宪法和法律、行政法规实施的; (二)煽动颠覆国家政权,推翻社会主义制度的; (三)煽动分裂国家、破坏国家统一的; (四)煽动民族仇恨、民族歧视,破坏民族团结的; (五)捏造或者歪曲事实,散布谣言,扰乱社会秩序的; (六)宣扬封建迷信、淫秽、色情、赌博、暴力、凶杀、恐怖、教唆犯罪的; (七)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的,或者进行其他恶意攻击的; (八)损害国家机关信誉的; (九)其他违反宪法和法律行政法规的; (十)进行商业广告行为的。
二、互相尊重,对自己的言论和行为负责。 三、本网站不允许发布以下信息,网站编辑有权直接删除:[查看详细]
(一)、重复(恶意灌水)发布的信息; (二)、在本栏目内发布例如供求信息、代理招商、会展、求职招聘等含有广告宣传性质、不符合网站栏目的信息内容; (三)、与本网站主体定位不相关的信息等等。
四、本网站有权删除或锁定违反以上条款的会员账号以及该账号发布的所有信息。对情节恶劣的,本网将向相关机构举报及追究其法律责任! 五、对于违反上述条款的,本网将对该会员账号永久封禁。由此给该会员带来的损失由其全部承担! |
|
|
声明:本网刊登的文章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文章内容仅供参考,并不构成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如果转载文章涉嫌侵犯您的著作权,或者转载出处出现错误,请及时联系文章编辑进行修正,电话:010-65283357。本网原创文章,转载请注明出处及作者。感谢您的支持和理解!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