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种羊繁育推广中心2025年度肉羊良种补贴专项资金项目实施方案
现代畜牧网 http://www.cvonet.com 2024/12/4 14:13:49 关注:31 评论: 我要投稿
|
|
云南省种羊繁育推广中心2025年中央农业产业发展资金实施科技转化与推广服务肉羊良种补贴专项资金(个人农业生产补贴)280万元、完成种羊补贴2800只。
为确保项目的顺利实施,按质、按量、按时完成项目目标及任务,让中央农业产业发展资金有力促进我省肉羊产业高质量发展,进一步做大做强乡村产业,拓宽农民增收致富渠道,以产业振兴助力乡村振兴,云南省种羊繁育推广中心及时组织人员制定了《2025年度肉羊良种补贴专项资金项目实施方案》并于2024年11月28日经中心常务会审议通过。
一、组织机构
组建肉羊良种补贴专项资金实施小组,负责资金使用计划安排、种羊推广销售、肉羊良种补贴兑现、售后服务等工作。成员如下:
组长:姚新荣
成员:耿文诚、叶朗惠、自玉杰、寸金全、王鹏、李晓林、吉涛、陈松、王龙、赵安杰、丰政芳、山红英、铁云华、马宁、游佳兴、赵健娥、唐绍晶、徐都、龚翔、刘廷丹、李菊芬、李浩东、高苏红、吴思烨、黄毓兰、李春兰、杨茜、桂艳春、李庆龙、刘雁、韦娟二、补贴羊只数量及金额
全年完成补贴羊只数量2800只,每只羊补贴1000元,补贴总金额280万元。
三、补贴实施时间
肉羊良种补贴实施时间为2025年1月至12月。
四、补贴对象
云南省区域内存栏能繁母羊30只以上的肉羊养殖户(场、合作社、企业)。养殖户必须由所在乡镇或乡镇以上农业农村业务部门出具养殖审核证明;规模化养殖场(合作社、企业)必须由县级以上农业农村业务部门出具养殖审核证明。
五、补贴品种
山羊:云上黑山羊、波尔山羊
绵羊:考尔木羊、罗姆尼羊、湖羊
六、种羊定价
1.云上黑山羊:特级羊2800元/只,一级羊2200元/只,其他等级羊2000元/只;2.波尔山羊黄色品系:特级羊3600元/只,一级羊2800元/只,其他等级羊2000元/只;3.波尔山羊白色品系:2000元/只;
4.绵羊:2000元/只。
七、补贴标准
每只种羊补贴1000元。
八、种羊定价分级
1.绵羊、波尔山羊白色品系暂不实施定价分级。
2.云上黑山羊及波尔山羊黄色品系特级羊标准
(1)体重
公羊:3月龄18kg以上、4月龄20kg以上、5月龄23kg以上、6月龄26kg以上母羊:3月龄14kg以上、4月龄16kg以上、5月龄19kg以上、6月龄22kg以上(2)体型外貌:符合本品种典型特征,无生理缺陷。
3.波尔山羊黄色品系和云上黑山羊一级羊标准
(1)体重:
公羊:3月龄15-18kg、4月龄17-20kg、5月龄20-23kg、6月龄23-26kg母羊:3月龄12-14kg、4月龄14-16kg、5月龄16-19kg、6月龄19-22kg(2)体型外貌:符合本品种典型特征,无生理缺陷。
4.种羊定价分级由畜牧兽医科和育成羊培育场负责具体的操作实施。
九、补贴实施程序
1.为确保肉羊良种补贴专项资金的顺利实施,按质、按量完成种羊生产供应及补贴发放,使中央农业产业发展资金通过科技转化与推广服务实现支农惠农,本单位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在云南省农业农村厅信息网公示,积极主动与全省各县市农业农村局沟通、协调、宣传、统计及批量计划供种。
2.对审核符合良种补贴条件的引种养殖户(场、合作社、企业)按定价全额付款后,根据肉羊良种补贴标准进行补贴。按照财务收入和支出两条线原则,肉羊良种补贴资金转入养殖户银行卡(折),一律不支付现金。
3.养殖户(场、合作社、企业)提供地方业务部门开具的引种证明、本人身份证复印件、银行卡(折)复印件、电话号码、购羊发票复印件,畜牧兽医科将符合肉羊良种补贴的种羊录入购羊清册,经中心领导和相关科室审核资料完整合规后方可兑现补贴资金。
4、种羊销售操作流程:引种养殖户(场、合作社、企业)实地选羊→记录耳号、数量→队(场)管人员审核→畜牧兽医科录入购羊清册、审核相关证件及证明材料→财务科收款、开具发票→畜牧兽医科开具检疫证明(需检疫证明的)→队(场)管人员审核→羊只离场。
十、质量承诺与售后服务
1.本单位保证所出售的种羊健康无疾病。向养殖户(场、合作社、企业)提供的种羊全部经过检疫并且无传染性疾病、无隐性遗传疾病。
2.本单位保证所出售的种羊品种品系的真实性。所提供的种羊符合国家种用标准,三月龄以上,免疫完整,并具有相关部门出具的合格的动物疫病监测(诊断)报告书。
3.本单位向引种养殖户(场、合作社、企业)提供种羊卡片,种羊卡片包含系谱、免疫、检疫等相关资料,所提供的种羊均佩戴耳标。
4.养殖户(场、合作社、企业)从我单位引入的种羊需在新的养殖地点隔离饲养观察15天(从种羊离开本单位之日算起),隔离饲养观察期若出现口蹄疫或羊痘,由本单位负责赔偿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5.一次性购买种羊40只以上的,若有需要可向我单位提出种羊运输申请,由我单位负责把种羊运送到买方所在地,运输种羊不收取任何费用,运输途中造成种羊损失的由本单位负责补偿。
6.若出现引入的种羊无配种能力,经我单位科技人员核查属实后进行调换。
7.本单位无偿为养殖户提供高效养羊技术培训和种羊疾病综合防治技术咨询服务。
云南省种羊繁育推广中心
2024年11月28日
?
|
声明:本网刊登的文章以信息传播为目的,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文章内容仅供参考,并不构成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如果转载文章涉嫌侵犯您的合法权益,或者转载出处出现错误,请及时联系进行删除,电话:13520072067。本网原创文章,转载请注明出处及作者。感谢您的支持和理解!
|
文章来源:云南省种羊繁育推广中心 文章编辑:一米优讯 |
【进入社区】【进入专栏】【推荐朋友】【收藏此页】【大 中 小】【打印此文】【关闭窗口】 |
|
发表评论 (当前没有登录 [点击登录]) |
|
信息发布注意事项: 为维护网上公共秩序和社会稳定,请您自觉遵守以下条款: 一、不得利用本站危害国家安全、泄露国家秘密,不得侵犯国家社会集体的和公民的合法权益,不得利用本站制作、复制和传播下列信息:[查看详细]
(一)煽动抗拒、破坏宪法和法律、行政法规实施的; (二)煽动颠覆国家政权,推翻社会主义制度的; (三)煽动分裂国家、破坏国家统一的; (四)煽动民族仇恨、民族歧视,破坏民族团结的; (五)捏造或者歪曲事实,散布谣言,扰乱社会秩序的; (六)宣扬封建迷信、淫秽、色情、赌博、暴力、凶杀、恐怖、教唆犯罪的; (七)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的,或者进行其他恶意攻击的; (八)损害国家机关信誉的; (九)其他违反宪法和法律行政法规的; (十)进行商业广告行为的。
二、互相尊重,对自己的言论和行为负责。 三、本网站不允许发布以下信息,网站编辑有权直接删除:[查看详细]
(一)、重复(恶意灌水)发布的信息; (二)、在本栏目内发布例如供求信息、代理招商、会展、求职招聘等含有广告宣传性质、不符合网站栏目的信息内容; (三)、与本网站主体定位不相关的信息等等。
四、本网站有权删除或锁定违反以上条款的会员账号以及该账号发布的所有信息。对情节恶劣的,本网将向相关机构举报及追究其法律责任! 五、对于违反上述条款的,本网将对该会员账号永久封禁。由此给该会员带来的损失由其全部承担! |
|
|
声明:本网刊登的文章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文章内容仅供参考,并不构成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如果转载文章涉嫌侵犯您的著作权,或者转载出处出现错误,请及时联系文章编辑进行修正,电话:010-65283357。本网原创文章,转载请注明出处及作者。感谢您的支持和理解!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