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鲜鸡蛋 流通管理规范》团体标准顺利通过评审
现代畜牧网 http://www.cvonet.com 2024/10/25 10:58:27 关注:170 评论: 我要投稿
|
|
2024年10月20,河南省食品安全协会在上海丽莎盛生态农业发展有限公司召开国内首个《鲜鸡蛋 流通管理规范》团体标准审查会,并顺利通过专家评审团评审。
本次评审工作汇聚了众多行业专家、学者及政府相关部门代表,上海交通大学孟和教授、全国家具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罗菊芬秘书长、上海市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陆雪林研究员、上海农科院畜牧所杨长锁所长、上海市质量监督检验技术研究院刘晨光、上海市蛋品行业协会马国贤秘书长、河南省食品安全协会蛋品委员会韩俊岭主任、河南牧业经济学院韩占兵教授、郑州市金水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蔡卫超先生、上诲丽莎盛生态农业发展有限公司杨海林董事长、上海浦峰农业科技有限公司张海峰董事长、至鲜至达农业(上海)有限公司李嘉辉董事长、河南豫今鲜农牧科技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李绿执行事务人、河南中智科标准化研究院左俊英女士、众道甄选(郑州)生物科技有限公司汪森董事长、河南季旦鲜农业发展有限公司吴朝利总经理、新乡市安隆农业科技有限公司柳凯总经理、东莞市阳洁农产品有限公司胡斌总经理、长沙顺弘农产品商贸有限公司夏小泉总经理、邱县义博鸡蛋销售中心张喜勇总经理、石家庄市裕华区华诚养鸡合作社韩东岭董事长、山东宝来利来科技集团郭能凯副总经理等政府、高校、企业代表参加了审查会。在为期数日的评审过程中,专家们对鲜鸡蛋流通管理规范的各项条款进行了全面细致的审议,并就标准的科学性、实用性和可操作性等方面进行了深入探讨。最终,经过多方论证和修订,该规范成功通过了评审并获得了专家评审团的一致认可。
《鲜鸡蛋 流通管理规范》的制定旨在加强鲜鸡蛋市场的监管力度,提升流通环节的食品安全保障水平,该规范中明确了鲜鸡蛋的分级标准、包装要求、储存条件、运输方式以及销售规范等多个方面,为鲜鸡蛋的流通管理提供了全面的指导和依据。《鲜鸡蛋 流通管理规范》这一重要成果不仅为鲜鸡蛋市场的规范化管理提供了有力支持,也预示着我国食品流通领域将迈向更加标准化、规范化的新阶段。
业内专家表示,鲜鸡蛋流通管理规范的出台将有力推动行业的健康发展,提升鲜鸡蛋产品的质量和安全水平。同时,该规范还将为消费者提供更加透明、规范的市场环境,保障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未来,相关部门将继续加强对鲜鸡蛋流通管理规范的宣传和推广工作,推动其在行业内的广泛应用。同时,还将不断完善和更新规范内容,以适应市场变化和行业发展需求,为食品流通领域的规范化管理贡献力量。
另据了解,《鲜鸡蛋 流通管理规范》团体标准于2024年7月30日立项组织起草专家组并全国征集意见,8月18日在郑州召开第一次流通环节论证会,9月10日在郑州召开第二次养殖环节论证会;《鲜鸡蛋 流通管理规范》团体标准新闻发布会暨数字化蛋品供应链服务平台启动企业仪式10月30日将在山东泰安举行。
|
声明:本网刊登的文章以信息传播为目的,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文章内容仅供参考,并不构成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如果转载文章涉嫌侵犯您的合法权益,或者转载出处出现错误,请及时联系进行删除,电话:13520072067。本网原创文章,转载请注明出处及作者。感谢您的支持和理解!
|
文章来源:河南省食品安全协会微信号 文章编辑:一米优讯 |
【进入社区】【进入专栏】【推荐朋友】【收藏此页】【大 中 小】【打印此文】【关闭窗口】 |
|
发表评论 (当前没有登录 [点击登录]) |
|
信息发布注意事项: 为维护网上公共秩序和社会稳定,请您自觉遵守以下条款: 一、不得利用本站危害国家安全、泄露国家秘密,不得侵犯国家社会集体的和公民的合法权益,不得利用本站制作、复制和传播下列信息:[查看详细]
(一)煽动抗拒、破坏宪法和法律、行政法规实施的; (二)煽动颠覆国家政权,推翻社会主义制度的; (三)煽动分裂国家、破坏国家统一的; (四)煽动民族仇恨、民族歧视,破坏民族团结的; (五)捏造或者歪曲事实,散布谣言,扰乱社会秩序的; (六)宣扬封建迷信、淫秽、色情、赌博、暴力、凶杀、恐怖、教唆犯罪的; (七)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的,或者进行其他恶意攻击的; (八)损害国家机关信誉的; (九)其他违反宪法和法律行政法规的; (十)进行商业广告行为的。
二、互相尊重,对自己的言论和行为负责。 三、本网站不允许发布以下信息,网站编辑有权直接删除:[查看详细]
(一)、重复(恶意灌水)发布的信息; (二)、在本栏目内发布例如供求信息、代理招商、会展、求职招聘等含有广告宣传性质、不符合网站栏目的信息内容; (三)、与本网站主体定位不相关的信息等等。
四、本网站有权删除或锁定违反以上条款的会员账号以及该账号发布的所有信息。对情节恶劣的,本网将向相关机构举报及追究其法律责任! 五、对于违反上述条款的,本网将对该会员账号永久封禁。由此给该会员带来的损失由其全部承担! |
|
|
声明:本网刊登的文章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文章内容仅供参考,并不构成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如果转载文章涉嫌侵犯您的著作权,或者转载出处出现错误,请及时联系文章编辑进行修正,电话:010-65283357。本网原创文章,转载请注明出处及作者。感谢您的支持和理解!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