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规标准频道
政策法规  行业标准  
当前位置:首页政策法规地方政策 → 文章内容

《安徽省食品安全地方标准管理办法》政策解读


现代畜牧网 http://www.cvonet.com 2025/9/25 10:22:20 关注:8 评论: 我要投稿

  一、制定背景和依据
  2023年—2024年,国家层面先后制发了《食品安全标准管理办法》《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规范食品安全地方标准备案工作的通知》(国卫办食品发〔2024〕3号),对食品安全地方标准的管理提出了新的要求。
  二、制定意义和总体考虑
  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我省食品安全地方标准管理,根据《食品安全标准管理办法》、《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规范食品安全地方标准备案工作的通知》(国卫办食品发〔2024〕3号)要求,结合我省实际,对2020年制发的《安徽省食品安全地方标准管理办法》(皖卫食品发〔2020〕10号)进行修订。
  三、研判和起草过程
  根据《食品安全标准管理办法》、《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规范食品安全地方标准备案工作的通知》(国卫办食品发〔2024〕3号)精神,我委于2025年6月形成了《安徽省食品安全地方标准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6月中旬,征求了省市场监管局、各市卫生健康委、省疾控中心等意见;6月16日—7月15日,在省卫生健康委网站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8月上中旬,开展了为基层减负一致性评估以及与宏观政策取向一致性自评,并申请合法性审查,形成了《安徽省食品安全地方标准管理办法(送审稿)》。2025年8月29日经委主任办公会审议通过后,9月1日正式印发。
  四、主要内容
  与2020年制发的《安徽省食品安全地方标准管理办法》(皖卫食品发〔2020〕10号)相比,新修订的《安徽省食品安全地方标准管理办法》共七章四十条,较修订前六章二十三条有所增加。
  (一)第一章总则,共九条。主要规定管理办法适用范围,食品安全地方标准性质、标准制定工作内容、审评委员会及秘书处设置、各级卫生健康主管部门职责,激励政策及企业生产经营要求。
  (二)第二章食品安全地方标准立项,共五条。主要规定立项建议征求、立项建议内容、不得制定食品安全地方标准的情形,立项程序。
  (三)第三章食品安全地方标准起草,共七条。主要规定起草要求、标准的编写格式、结构和表述规则、起草单位职责和条件、起草材料送审、起草单位变更等要求。
  (四)第四章食品安全地方标准审查,共八条。主要规定审查程序及各审查程序具体要求。
  (五)第五章食品安全地方标准公布、备案,共四条。主要规定标准备案、编号、实施过渡期及解释相关要求。
  (六)第六章食品安全地方标准跟踪评价、修订,共四条。主要规定标准跟踪评价、勘误更正、修订后重新备案、废止相关要求。
  (七)第七章附则,共三条。主要规定标准等同采纳或认可、联合制定区域性食品安全地方标准及施行时间相关要求。
  新修订的《安徽省食品安全地方标准管理办法》施行后,原省卫生健康委2020年10月12日发布的《安徽省食品安全地方标准管理办法》(皖卫食品发〔2020〕10号)同时废止。
  五、新旧政策对比
  在第一章,新修订《管理办法》较修订前增加管理办法适用范围、标准制定工作内容、县级以上卫生健康主管部门职责、激励政策,修改了秘书处设置单位。在第二章,较修订前增加立项建议内容,修改完善了不得制定食品安全地方标准的情形。在第三章,较修订前增加食品安全地方标准起草单位条件。在第四章,较修订前增加合法性审查和秘书长会议审查相关程序。在第五章,较修订前增加公布与实施时间设置一定的过渡期。在第七章,较修订前增加标准等同采纳或认可、联合制定区域性食品安全地方标准。
  六、咨询方式
  省卫生健康委药政食品处,联系人:方静,电话:0551-62998558。
  声明:本网刊登的文章以信息传播为目的,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文章内容仅供参考,并不构成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如果转载文章涉嫌侵犯您的合法权益,或者转载出处出现错误,请及时联系进行删除,电话:13520072067。本网原创文章,转载请注明出处及作者。感谢您的支持和理解!
文章来源:安徽省卫生健康委员会     文章编辑:一米优讯     
进入社区】【进入专栏】【推荐朋友】【收藏此页】【打印此文】【关闭窗口
 相关信息
安徽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印发《安徽省食品安全地方标准管理办法》的通知2025/9/25 10:23:24
大连市启动2025年食品安全宣传周活动2025/9/25 10:21:39
永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国庆中秋期间餐饮服务食品安全风险提示2025/9/25 10:21:10
最新!淄博市食品安全宣传周活动正式启动2025/9/25 10:20:42
安阳市市场监管系统开展双节期间食品安全及市场价格秩序专项监督检查2025/9/25 10:19:46
九江浔阳区局开展中秋节食品安全专项行动2025/9/24 18:04:11
 发表评论   (当前没有登录 [点击登录])
  
信息发布注意事项:
  为维护网上公共秩序和社会稳定,请您自觉遵守以下条款:
  一、不得利用本站危害国家安全、泄露国家秘密,不得侵犯国家社会集体的和公民的合法权益,不得利用本站制作、复制和传播下列信息:[查看详细]
  二、互相尊重,对自己的言论和行为负责。
  三、本网站不允许发布以下信息,网站编辑有权直接删除:[查看详细]
  四、本网站有权删除或锁定违反以上条款的会员账号以及该账号发布的所有信息。对情节恶劣的,本网将向相关机构举报及追究其法律责任!
  五、对于违反上述条款的,本网将对该会员账号永久封禁。由此给该会员带来的损失由其全部承担!

您可能感兴趣的产品更多>>

版权所有 现代畜牧网 Copyright©2000-2025 cvonet.com All Rights Reserved 京ICP备10042659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