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阳市市场监管系统开展双节期间食品安全及市场价格秩序专项监督检查
现代畜牧网 http://www.cvonet.com 2025/9/25 10:19:46 关注:13 评论: 我要投稿
|
|
中秋、国庆“双节”将至,为营造安全、放心、和谐的节日消费环境,保障广大人民群众度过一个欢乐祥和的假期,安阳市市场监管系统各单位立足职能、提前部署、迅速行动,分别组织开展中秋国庆期间食品安全及市场价格秩序专项监督检查工作。
殷都区市场监管局
殷都区市场监管局开展食品安全专项检查,打响了中秋佳节食品安全“保卫战”。行动开展以来,已检查大中型商超10家,酒水专卖店9家,小食品经营店55家,小餐饮经营店50家,月饼生产加工者8家,肉制品专卖店14家,发现问题隐患1家,下达责令整改1家。
北关区市场监管局
执法人员以大中型超市、农贸市场、小食杂店、蛋糕店等月饼经营单位为重点对象,检查月饼包装是否简约环保、是否有“天价月饼”等现象,严厉打击经营过期月饼、变质月饼和“早产”月饼等违法行为。聚焦月饼制作、生产经营单位,查看制作场所是否整洁卫生、贮存条件是否达标、是否存在使用过期原材料、非法添加剂等情况,防止不合格月饼流入市场,切实排除食品安全隐患。
截至目前,已检查月饼经营商户56户次,发放《规范月饼市场价格行为告诫书》60余份。
安阳县市场监管局
生产环节“溯源头”: 组织执法力量对辖区内所有月饼生产企业及小作坊开展全覆盖检查。重点检查生产环境条件、原辅料采购验证、食品添加剂使用管理、产品出厂检验等关键控制点,从源头杜绝不合格月饼流入市场。
流通环节“抓重点”:以大型商超、集贸市场等为重点场所,加大检查频次。紧盯重点品种:以月饼、糕点、肉制品、乳制品、酒类、食用油、保健品等节令性食品为重点检查对象,严查进货查验、索证索票、生产过程控制、食品添加剂使用、标签标识等环节,确保食品来源可溯、质量可靠。
价格包装“严规范”:严厉查处月饼等商品过度包装行为,依据国家强制性标准,对包装层数、空隙率、成本等进行测量计算,倡导绿色消费。加强价格监管,督促经营者严格执行明码标价规定,严厉打击哄抬物价、价格欺诈、捆绑销售等侵害消费者权益的行为。
监督抽检“强技术”:充分发挥技术监督作用,针对月饼中的食品添加剂、微生物指标、重金属污染等项目开展专项监督抽检。并及时向社会公布抽检结果,对不合格产品依法依规进行核查处置。
截至目前,安阳县市场监管局已检查食品生产经营单位60户次,监督抽检22批次。
内黄县市场监管局
内黄县市场监管局以严密监管全力筑牢节日食品安全防线,护航群众“舌尖上的团圆与安心”。
在商场超市,执法人员以月饼、粮油、肉类、乳制品、糕点等节令食品为重点,严厉打击销售“三无”、过期、变质食品等违法行为。同时,督促经营者严格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增强诚信经营意识,规范加工制作过程。
在餐饮单位,执法人员深入后厨,对卫生状况、食材管理、加工流程等环节进行逐一检查,强调餐饮单位须切实履行主体责任,强化原料验收与过程管控,确保百姓就餐安心、吃得放心。
检查过程中,执法人员不仅是“监督员”,也是“宣传员”。他们积极向经营者宣传相关法律法规,讲解食品安全知识和规范操作要求,引导经营者自律经营。
截至目前,已检查食品经营单位285家次,发现并消除食品安全隐患5处。
高新区分局
自9月份以来,高新区分局积极组织开展中秋节前月饼市场价格秩序专项执法检查。
执法人员深入辖区各大商超、糕点专营店、烘焙店等重点场所,聚焦月饼消费关键环节,全面核查进货台账、交易记录、价签标识及促销信息等内容,重点排查是否存在未明码标价、线上线下价格不一致、虚假折扣、过度包装等违法违规行为。针对检查中发现的个别经营者存在价签摆放不醒目、标价不规范等问题,执法人员现场予以指导并督促立即整改。
在开展执法检查的同时,执法人员积极加强宣传引导,向经营者普及《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等法律法规,累计发放价格提醒告诫书50份,进一步增强市场主体价格自律意识,营造诚信经营、放心消费的市场环境。
|
声明:本网刊登的文章以信息传播为目的,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文章内容仅供参考,并不构成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如果转载文章涉嫌侵犯您的合法权益,或者转载出处出现错误,请及时联系进行删除,电话:13520072067。本网原创文章,转载请注明出处及作者。感谢您的支持和理解!
|
文章来源:安阳市场监管微信号 文章编辑:一米优讯 |
【进入社区】【进入专栏】【推荐朋友】【收藏此页】【打印此文】【关闭窗口】 |
|
发表评论 (当前没有登录 [点击登录]) |
|
信息发布注意事项: 为维护网上公共秩序和社会稳定,请您自觉遵守以下条款: 一、不得利用本站危害国家安全、泄露国家秘密,不得侵犯国家社会集体的和公民的合法权益,不得利用本站制作、复制和传播下列信息:[查看详细]
(一)煽动抗拒、破坏宪法和法律、行政法规实施的; (二)煽动颠覆国家政权,推翻社会主义制度的; (三)煽动分裂国家、破坏国家统一的; (四)煽动民族仇恨、民族歧视,破坏民族团结的; (五)捏造或者歪曲事实,散布谣言,扰乱社会秩序的; (六)宣扬封建迷信、淫秽、色情、赌博、暴力、凶杀、恐怖、教唆犯罪的; (七)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的,或者进行其他恶意攻击的; (八)损害国家机关信誉的; (九)其他违反宪法和法律行政法规的; (十)进行商业广告行为的。
二、互相尊重,对自己的言论和行为负责。 三、本网站不允许发布以下信息,网站编辑有权直接删除:[查看详细]
(一)、重复(恶意灌水)发布的信息; (二)、在本栏目内发布例如供求信息、代理招商、会展、求职招聘等含有广告宣传性质、不符合网站栏目的信息内容; (三)、与本网站主体定位不相关的信息等等。
四、本网站有权删除或锁定违反以上条款的会员账号以及该账号发布的所有信息。对情节恶劣的,本网将向相关机构举报及追究其法律责任! 五、对于违反上述条款的,本网将对该会员账号永久封禁。由此给该会员带来的损失由其全部承担!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