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县脱贫户、监测户以及带动脱贫户、监测户的生猪养殖场:
我县2025年生猪良种补贴项目申报工作现已经开始,根据《山西省农业农村厅关于下达2025年省级第二批农业相关转移支付资金使用计划及任务清单的通知》(晋农发〔2025〕28号)、《山西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印发2025年畜牧业相关转移支付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晋农函〔2025〕135号)、《2025年垣曲县生猪良种补贴项目实施方案》等文件要求,为做好生猪良种补贴项目管理工作,结合我县实际,现就实施生猪良种补贴项目申报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与条件
(一)申报对象
本县辖区内生猪养殖的脱贫户、监测户及带动脱贫户、监测户的生猪养殖场、合作社等养殖主体。
(二)申报条件
(1)一是支持补助对象使用有资质的公猪站生产的优质猪精液;
(2)二是支持补助对象从有资质的种猪场引进优质种猪(包括原种猪和二元母猪)。
二、申报材料
1、脱贫户、监测户需提供:养殖场营业执照、土地手续、全国防返贫监测系统本人页面截图、本人身份证等(以上证件均需提供原件及复印件)。
2、带动脱贫户、监测户的生猪养殖场需提供:法人身份证、养殖场营业执照、土地手续、环保手续、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所带动的脱贫户、监测户的劳务合同、支付工资凭证、脱贫户、监测户在全国防返贫监测系统页面截图(以上证件均需提供原件及复印件)。
3、引进优质种猪相关补充材料:除上述申报材料外,还需提供购买种猪检疫票(标注种用)、购猪发票、本养殖场的生产记录、购买每批次种猪的非洲猪瘟检测报告,供种单位的营业执照、有效期内的种畜禽经营许可证、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等。
4、购买优质猪精液相关补充材料:提供本养殖场猪精液购买发票、合同、精液使用记录台账、能繁母猪存栏数量及照片、生产记录,供种单位的营业执照、有效期内的种畜禽经营许可证、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等。
三、申报程序
(一)自主申报:符合申报条件的养殖场及脱贫户、监测户在规定申报期内向所在乡(镇)人民政府提出申请,并如实填写《垣曲县2025年省级财政生猪良种补贴项目申报表》。
(二)乡镇初审:乡(镇)人民政府对申报资料进行初步审核,审核通过后对申报表加盖乡镇公章,并将符合条件的申报对象上报至县畜牧兽医发展中心。
(三)县级审核:县畜牧兽医发展中心对上报的申报对象进行审核,重点审查申报资料的完整性、真实性以及带动脱贫监测的实际成效。审核通过后,确定项目实施单位和补贴对象名单。
四、申报期限
申报时间为2025年9月4日---9月18日,逾期未申报者视为自动放弃补贴资格,请务必重视、及时申报。
联系人:张庆庆
联系电话:0359-6023708、
附件:生猪良种补贴申报表4.xlsx
垣曲县畜牧兽医发展中心
2025年9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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