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牛肉串”掺猪肉,海淀一家烤肉店被查——
现代畜牧网 http://www.cvonet.com 2025/10/7 20:13:09 关注:44 评论: 我要投稿
|
|
近日,海淀区市场监管局根据举报线索,成功查处一起涉嫌制售掺假掺杂“牛肉串”的案件。
根据线索,执法人员迅速展开行动,对某餐饮管理有限公司经营的“牛肉串”开展抽样检测,检测结果显示,该“牛肉串”中不仅含有牛源性成分,还检出了猪源性成分。经进一步调查核实,该公司称“为了增加肉串的口感和风味”,在每串“牛肉串”中添加了两块猪肥肉,但其菜单上该菜品名称仍标注为“牛肉串”,未如实标明猪肥肉等其他配料成分。当事人的行为涉嫌构成经营掺假掺杂食品的违法情形,海淀区市场监管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第(四)项规定对当事人依法作出没收违法所得、罚款的行政处罚。
当前,肉串类食品因风味独特,在消费市场中广受欢迎,成为不少消费者外出就餐的热门选择。然而,部分商家为降低成本或追求口感,动起“歪心思”,使用猪肉、鸭肉等原料冒充牛肉,在食品标签、菜单标注上隐瞒成分信息,这种行为不仅侵犯了消费者的知情权,让消费者花“牛肉价”买了“混合肉”,还暗藏着食品安全隐患。一方面,猪肉、鸭肉等其他肉类与牛肉的加工标准、储存要求存在差异,若商家为压缩经营成本违规添加成分或非法处理食材,极易引发食品安全问题;另一方面,部分消费者因饮食习惯不食用猪肉、鸭肉,或对这些肉类过敏情况,误食后可能引发身体不适,导致健康风险。
此次案件的查处,既为食品安全违法行为“亮剑”,也为广大食品生产经营者敲响警钟。市场监管部门提醒,食品生产经营者是食品安全的第一责任人,必须严格依照法律、法规和食品安全标准从事生产经营活动,坚守诚信经营底线,坚决杜绝生产经营掺假掺杂、以次充好、以假充真的食品,切实保障消费者饮食安全。
- END -
来源:综合执法大队执法五队、大队综合办公室
|
声明:本网刊登的文章以信息传播为目的,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文章内容仅供参考,并不构成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如果转载文章涉嫌侵犯您的合法权益,或者转载出处出现错误,请及时联系进行删除,电话:13520072067。本网原创文章,转载请注明出处及作者。感谢您的支持和理解!
|
文章来源:市监声音微信号 文章编辑:一米优讯 |
【进入社区】【进入专栏】【推荐朋友】【收藏此页】【打印此文】【关闭窗口】 |
|
发表评论 (当前没有登录 [点击登录]) |
|
信息发布注意事项: 为维护网上公共秩序和社会稳定,请您自觉遵守以下条款: 一、不得利用本站危害国家安全、泄露国家秘密,不得侵犯国家社会集体的和公民的合法权益,不得利用本站制作、复制和传播下列信息:[查看详细]
(一)煽动抗拒、破坏宪法和法律、行政法规实施的; (二)煽动颠覆国家政权,推翻社会主义制度的; (三)煽动分裂国家、破坏国家统一的; (四)煽动民族仇恨、民族歧视,破坏民族团结的; (五)捏造或者歪曲事实,散布谣言,扰乱社会秩序的; (六)宣扬封建迷信、淫秽、色情、赌博、暴力、凶杀、恐怖、教唆犯罪的; (七)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的,或者进行其他恶意攻击的; (八)损害国家机关信誉的; (九)其他违反宪法和法律行政法规的; (十)进行商业广告行为的。
二、互相尊重,对自己的言论和行为负责。 三、本网站不允许发布以下信息,网站编辑有权直接删除:[查看详细]
(一)、重复(恶意灌水)发布的信息; (二)、在本栏目内发布例如供求信息、代理招商、会展、求职招聘等含有广告宣传性质、不符合网站栏目的信息内容; (三)、与本网站主体定位不相关的信息等等。
四、本网站有权删除或锁定违反以上条款的会员账号以及该账号发布的所有信息。对情节恶劣的,本网将向相关机构举报及追究其法律责任! 五、对于违反上述条款的,本网将对该会员账号永久封禁。由此给该会员带来的损失由其全部承担! |
|
|